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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天楹: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12-06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8-13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4 日下午 15:00,投票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5 日下午 15: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 26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20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8年11月28日,公司股份总数为1,351,521,423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代表股份 658,644,729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733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 人,代表股份 572,317,00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346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6,327,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387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86,327,724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8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86,327,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6.3874%。

    3、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644,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6,327,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644,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6,327,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及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财务支持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86,327,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86,327,72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鉴于严圣军、茅洪菊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控
股股东,该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南通
坤德投资有限公司及严圣军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2,317,005 股,作为关联方股
东回避表决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毕艳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