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19-38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 年 5 月 19 日 15:00 至 2019 年 5 月 20 日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 268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4、召集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严圣军先生 6、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3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438,736,365 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9 人,代表股份 655,642,44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8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 人,代表股份 655,616,441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6.883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代表股份 83,325,43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4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份 83,299,43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3.415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1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及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 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4%;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3、审议并通过了《2018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4%;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48%;弃权 2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0%。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 2019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4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3%;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4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2%;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655,618,9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64%;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83,301,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 2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2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表决结果:上述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张静、毕艳苹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 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