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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控股: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7-07-07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7-036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
范炼、张梅、倪苏俏、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以下简称“本次拟减持股
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4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 0.6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82.37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6%)。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
价格确定。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范炼、张梅、倪苏俏、苏秦、黄欣、陈善民、
孔庆富。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740 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5%。其持有股份的具体数量及来源如下:

                                       1
                                                                    合计持有
                       获授的限    已解锁限   剩余未解   过去12个
                                                                    已解锁、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锁限制性   月内减持
姓名            职务                                                未解锁股
                         数量        的数量   股票数量      数量
                                                                      票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董炳根      董事长        120         84         36         0         120

 丁跃      副董事长       100         70         30         0         100

胡永峰     副董事长       100         70         30         0         100
          董事、总经
 李云                     80          50         30         0          80
              理
 范炼           董事      50          35         15        2.5        47.5

 张梅           董事      50          35         15         0          50

倪苏俏          董事      50          35         15         0          50
                       1.00(二级
倪苏俏          董事                  --         --         --        1.00
                       市场购入)
          副总经理、
 苏秦                     50          35         15         6          44
          财务负责人
 黄欣      副总经理       50          35         15         0          50

陈善民     副总经理       50          35         15        2.5        47.5
          副总经理、
孔庆富                    50          35         15         0          50
              董秘
         合计            751         519        231         11        740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十二个月内除范炼、苏秦、陈

 善民分别减持了其所持部分股份 2.5 万股、6 万股和 2.5 万股外,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无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买入。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82.375 万股,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2
          姓名            持有股份(万股)        拟减持数量(万股)

         董炳根                 120                       30

         丁   跃                100                       25

         胡永峰                 100                       25

         李   云                 80                       20

         范   炼                47.5                    11.875

         张   梅                 50                      12.5

         倪苏俏                  51                     12.75

         苏   秦                 44                     8.375

         黄   欣                 50                      12.5

         陈善民                 47.5                    11.875

         孔庆富                  50                      12.5

         合   计                740                     182.375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转让时,须严格遵
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拟减持的原因:限制性股票缴税等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

                                      3
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
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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