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控股: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8-06-15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码:2018-033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股份数量为 4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符合
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名。
2.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19 日。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现按照《华联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期可解锁股份
的解锁及上市流通事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华联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
予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19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1710 万股(因员工自愿放弃及
离职原因实际授予 1580 万股),预留授予 190 万股(因员工离职原因实际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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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万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5 年 6 月 9 日进行了授予,并于 2015
年 7 月 7 日登记上市;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6 年 6 月 24 日进行了授予,
并于 2016 年 8 月 19 日登记上市。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474 万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和《关于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符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
股份共计 632 万股,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14
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股份共计 90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0 日、2015 年 6 月 4 日、2015 年 6 月 11
日、2016 年 4 月 27 日、2016 年 6 月 28 日、2017 年 2 月 28 日、2017 年 6 月 27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情况说明
2018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
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符合首次
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 44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锁期可解锁股份的解锁及
上市流通事宜。本次可解锁股份数量为 4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对本事
项出具了相关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第三个解锁期解锁上市流通安排
1.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 2018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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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47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42%,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4 名。
可解锁人员名单及股数如下:
获授的限 已解除限 本期可解锁 剩余未解除
制性股票 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
姓名 现任职务
数量 的数量 的数量 的数量
(万股) (万股) (万股) (万股)
董炳根 董事长 120 84 36 0
丁跃 副董事长 100 70 30 0
胡永峰 副董事长 100 70 30 0
李云 董事、总经理 50 35 15 0
范炼 董事 50 35 15 0
张梅 董事 50 35 15 0
倪苏俏 董事 50 35 15 0
副总经理、
苏秦 50 35 15 0
财务负责人
黄欣 副总经理 50 35 15 0
陈善民 副总经理 50 35 15 0
副总经理、
孔庆富 50 35 15 0
董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
860 602 258 0
术(业务)人员(33 人)
合计(44人) 1,580 1,106 474 0
注:上表中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范炼、张梅、倪苏俏、苏秦、黄
欣、陈善民、孔庆富为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持有、买卖公司股份须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要
求。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可解锁股份解除限售前后
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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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前 解除限售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474,250 0.74% 5,894,250 0.52%
高管锁定股 2,834,250 0.25% 4,994,250 0.44%
股权激励限售股 5,640,000 0.49% 900,000 0.08%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33,013,462 99.26% 1,135,593,462 99.48%
3.股份总数 1,141,487,712 100.00% 1,141,487,712 100.00%
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股份解除限售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
持有的解锁股份共计216万股转入高管锁定股,其余解锁股份共计258万股转为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锁期解锁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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