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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联控股: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2019-07-05  

						        证券代码:000036      证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告编号:2019-049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
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李云、张梅、倪苏俏、
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以下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 5,226,6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5%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6 个月内,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306,66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9%。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

    李云、张梅、倪苏俏、苏秦、黄欣、陈善民、孔庆富。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有股份的具体来源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5,226,650 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35%。其所持股份来源为:2015 年 6 月公司实施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买入。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过去十二个月内均没有发生减持公司
股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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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股份来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二级市场买入。
    2.拟减持数量: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合计减持将不超过
1,306,664 股,具体数量如下表所示:
            姓名              持有股份(股)            拟减持数量(股)
          李   云               1,084,330                 271,083

          张   梅                675,350                  168,838

          倪苏俏                 731,900                  182,975

          苏   秦                631,410                  157,853

          黄   欣                756,600                  189,150

          陈善民                 671,580                  167,895

          孔庆富                 675,480                  168,870

          合   计               5,226,650               1,306,664

    注: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合计数量为其 2019 年全年

可减持的总数量。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4.减持方式: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是否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所持公司股份进行转让时,须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要求。

    本次拟减持事项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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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
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实施情况可能与计划存在差异。公司将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
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及期满实施情况公告。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公司对董监高的持股及其变动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按规定,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每年的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敬请投资者理性判断,谨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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