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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11-18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17-07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十七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
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于春玲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委托李新威
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经全体出席
董事举手表决,一致推举李新威董事主持会议。出席会议的人数及会议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李新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内容对照表》、《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版)》。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1、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5 人)

                                       1
    召集人:李新威董事长
    委   员:李洪生、陈玉辉、强文桥、巫国文
    2、审计委员会(3 人)
    召集人:莫建民(独立董事)
    委   员:于春玲、陈泽桐(独立董事)
    3、提名委员会(3 人)
    召集人:陈泽桐(独立董事)
    委   员:李洪生、廖南钢(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召集人:莫建民(独立董事)
    委   员:巫国文、廖南钢(独立董事)
    除了廖南钢独立董事(任期至 2019 年 11 月)之外,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其
他成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陈玉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之日起
算。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陈玉辉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陈玉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张杰女士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
章程》的规定;张杰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张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巫国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青女士、张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
理,戴锡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人员任期均为三年,自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
之日起算。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提名和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巫国文先生、林青女士、张杰女士、戴锡机先生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同意聘任巫国文先
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青女士、张杰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戴锡机先生为公司
财务总监。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江媛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
致。
    该议案获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3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陈玉辉先生: 1965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并先后获得船
舶动力专业学士学位(本科学历)和振动冲击噪声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
1989年,在沈阳黎明燃机公司检修部工作;1989年12月至2006年6月在深能集团月
亮湾电厂工作,历任运行部值长、总师办专工、检修部副部长、副厂长、厂长等职;
2006年6月至2014年7月在深圳能源集团东部电厂工作,历任副总经理、运行总监;
2014年7月至2017年8月任珠海深能洪湾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2017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深南电(中山)电力有限公司、深南
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玉辉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上述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
司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巫国文先生: 1965 年出生,本科。1994 年起,在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工作。2008 年至 2010 年 11 月,在深圳市亿升液体仓储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
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3 月,在深圳广聚房地产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常务副总经
理,法人代表、执行董事、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任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职工监事;2016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
    巫国文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上述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
司股东深圳广聚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4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林青女士: 1964 年出生,高级工程师,湖南大学电力工程硕士。1985 年至 1990
年,在长沙水电师范学院电力系任教。1990 年至 1991 年,在广东大亚湾核电站工
程部工作。1991 年 12 月起历任深圳能源总公司综合处秘书、业务主任;深圳市西
部电力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群部部长、机关工会主席、办
公室主任、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工会办主任、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等职。2003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本公司董事。
    林青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上述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股东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
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张杰女士:1968 年出生,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北京大学心理学硕士。先后就
读于郑州大学外语系英美文学专业、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应用心理学专业。1990 年在
河南省地震局从事翻译工作。1990 年 10 月起入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曾
在财务部和办公室工作。1993 年起历任公司秘书、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员工
监事等职。2006 年 12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2 月 23 日至今兼任本公
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深圳深南电环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南能源(新加坡)有限
公司董事。
    张杰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上述相关法


                                     5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个人持有公司 A 股股票 17,325 股;最近三年未受到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戴锡机先生:1969 年出生,本科,高级会计师。1992 年 7 月至 1996 年 12 月,
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妈湾发电总厂会计;1997 年 1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能源
总公司发电分公司财务部会计;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12 月,任能源集团公司计财
部会计;1999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历任妈湾发电总厂财务部副部长、计财部
部长;2008 年 1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深圳妈湾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8 年
8 月至 9 月,任滨海电厂筹建办公室干部;2008 年 9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深圳能
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财务部高级经理;2011 年 2 月至今兼任深圳能源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2014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燃料分公司副总经理。
    戴锡机先生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上述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
司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
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


    江媛媛女士: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2011年3月起进入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
公司工作,2011年8月起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工作。2015年12月23日至今任本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7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并按规定参加了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江媛媛女士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和从业经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6
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不存在上述相关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
批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公司不存在利益
冲突。
    江媛媛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0755-26948888
    传真号码:0755-26003684
    电子邮箱:investor@nspower.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
    邮政编码:518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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