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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内控审计报告2020-03-20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 控 审 计 报 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0]D-0152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立信中联审字[2020]D-0152 号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
计了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
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
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
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的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
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
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天津市                  2020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