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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南电A: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03-24  

						股票简称:深南电 A、深南电 B;   股票代码:000037、200037;   公告编号:2020-019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3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23 日上午 9:30-11:30 时、下午 13:00-15:00 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23 日 9:15-15:00 时。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 17 楼公司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16 日
    (四)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李新威董事长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表决的总体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7 人,代表股份 253,680,935 股,占公司

                                        1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0864%。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55 人,代表股份 158,378,457 股,占公司
          内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320%;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2 人,代
          表股份 95,302,478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1193%。
               2、现场会议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233,260,236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985%。
               其中:内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139,938,016 股,占公司内
          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2908%;外资股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4 人,代表股
          份 93,322,220 股,占公司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3688%。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表决的股东共 60 人,代表股份 20,420,69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3879%。
               其中:内资股股东 52 人,代表股份 18,440,441 股,占公司内资股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4411%;外资股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980,258 股,占公司外资股
          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05%。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除单独或者合计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64 人,代表股份 22,784,73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01%。
               (九)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深南电(东莞)唯美电力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
          案》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参与表决股东     253,680,935   247,515,527   97.5696%        296,800     0.1170%    5,868,608    2.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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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A 股股东   158,378,457    152,233,449   96.1200%        276,400     0.1745%    5,868,608    3.7054%

      B 股股东    95,302,478    95,282,078    99.9786%        20,400      0.0214%        0        0.0000%

    中小股东      22,784,733    16,619,325    72.9406%        296,800     1.3026%    5,868,608    25.7568%




                 (二)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远致瑞信新一代信息技术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香港南海洋行(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92,123,248 股股
          份)及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65,106,130 股股份)回避表决。上述
          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合计 157,229,378 股,不计入本议案表决时的有效表决权股份。
                 表决结果:通过。

                  代表股份      同意(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   弃权比例

参与表决股东      96,451,557    82,624,759    85.6645%       13,826,798   14.3355%       0        0.0000%

其中:A 股股东    93,272,327    81,283,187    87.1461%       11,989,140   12.8539%       0        0.0000%

      B 股股东    3,179,230      1,341,572    42.1980%       1,837,658    57.8020%       0        0.0000%

    中小股东      22,784,733     8,957,935    39.3155%       13,826,798   60.6845%       0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建惠、宋昱颉
                 (三)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以及本次股东
          大会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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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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