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集集团: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28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作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经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核查,我们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7 年第三季度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如下:
1、2017 年第三季度公司衍生品投资风控险控制情况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截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本集团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主要有外汇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 换及外汇期权合同。利率掉期合同的风险和利率波动密切相关。外汇远期、货币互换及外
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 汇期权所面临的风险与汇率市场风险以及本集团的未来外币收入现金流的确定性有关。本
集团对衍生金融工具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谨慎选择和决定新增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和
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数量;针对衍生品交易,本集团制订了严格规范的内部审批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明确了
相关各层级的审批和授权程序以便于控制相关风险。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 2017 年 1-9 月本集团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59,683) 千元。集团衍生金
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 融工具公允价值根据外部金融机构的市场报价确定。
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
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
的设定
报告期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 否
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
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2、2017年第三季度公司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千元
报
衍生 告 计提 期末投
衍生品 品投 期 报告 减值 资金额
是否 衍生品 报告期实
投资操 关联关 资初 期初投资金 内 期内 准备 期末投资金 占公司
关联 投资类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际损益金
作方名 系 始投 额 购 售出 金额 额 报告期
交易 型 额
称 资金 入 金额 (如 末净资
额 金 有) 产比例
额
汇丰、 无 否 外汇远 - 2015/1/29 2018/9/17 219,820 - - - 1,204,280 3.93% 5,742
渣打等 期合约
银行
建行、 无 否 利率掉 - 2010/1/20 2021/6/28 10,302,060 - - - 9,641,617 31.50% (57,173)
汇丰等 期合约
银行
渣打、 无 否 货币互 - 2017/6/23 2018/6/29 - - - - 218,740 0.72% (4,845)
兴业等 换合约
银行
汇丰、 无 否 外汇期 - 2017/7/20 2017/12/18 - - - - 371,599 1.21% (3,407)
渣打等 权合约
银行
合计 - -- -- 10,521,880 - - - 11,436,236 37.36% (59,683)
(二)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衍生品投资是与公司日常全球经营业务有关,是为平滑汇利率变化
对公司经营造成的波动,降低汇利率对公司经营的影响至可控或可承受范围,稳
定和改善经营,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或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已建立健全内部
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已制定并不断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公司相关决策程序
完备,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及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内控制
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独立董事:
潘承伟
潘正启
王桂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