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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集团: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2018-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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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7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11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审计报告

                                                     瑞华审字【2018】48460013号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消防”)财务报
表,包括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综合财务状况表,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
日止九个月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现金流量表和综合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消防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的综合财务状况以及截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综合经营成果和综合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
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消防,并履行了职
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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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
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
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
关键审计事项。
    (一)应收账款的减值
    1、   事项描述
    如本附注22、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附注4(K)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
他应收款项会计政策及附注5(C)重要判断及主要估计之呆坏账减值亏损所
述。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账面净值计人民币
247,167,000元,其中已经逾期但未有减值的应收账款计人民币118,845,000
元,评估逾期应收账款的可回收金额涉及管理层的复杂及重大判断。
    由于应收账款减值的识别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涉及复杂及重大的判断,我们
在审计中予以重点关注。
    2、   审计应对
    针对应收账款减值评估,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管理层有关识别应收账款的减值事件及评估减值准备相关的内部
控制,包括管理层的信贷审阅、选取关键假设的复核和审批,并评价和测试其
设计及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抽取应收账款的样本,对样本进行独立的信贷审阅以识别减值事
件。重点关注逾期但未识别出减值事件的应收账款,查看债务人的付款记录及
逾期情况;与管理层讨论以了解对逾期款项采取的收款行动;检查逾期应收账
款期后收款的情况;检查获得的逾期款项客户的信贷资料等。
    (3)对于已识别出减值事件的应收账款,我们获取管理层的应收账款减值
计提表,检查减值金额计算的准确性,同时结合债务人的财务状况、期后收款
等,分析未来现金流量预测的金额和时点的合理性。
                                                                       3

    四、其他事项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现金流量表和综合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由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
七日发表了无保留意见。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
现金流量表和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核。
    后附财务报表仅供中国消防实施对德利国际有限公司的收购计划以及报送
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不得用于其它目的。我们仅向
中国消防董事会报告我们的意见,不适用于其他任何人士及其他用途。


    五、董事和审核审员会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国消防董事(以下简称董事)负责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编制财
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
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中国消防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
经营相关的事项,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董事计划清算中国消防、终止运
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履行监督中国消防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
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
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
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
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
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
                                                                  4
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
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
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
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消防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
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
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
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消防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
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中国消防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
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
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
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审核委员会提供声明,并
与审核委员会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
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
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
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
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
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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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邢向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燕玉嵩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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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营业额                                7        323,997         335,621       471,252

销售成本                                       (252,583)     (264,391)       (363,991)

毛利                                            71,414          71,230       107,261

其他收入                              8           5,684          3,683          6,047
销售及分销开支                                  (13,745)       (8,916)        (14,779)
行政开支                                        (52,714)      (52,467)        (58,914)

经营盈利                                        10,639          13,530        39,615

应占相联公司的盈利╱(亏损)                      13,611         (3,960)          2,881
财务成本                              10          (131)        (1,269)         (1,400)
其他开支                              11             -               -        (16,224)

除税前盈利                                      24,119           8,301        24,872

所得税开支                            12         (5,949)       (6,142)         (7,58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年度盈利        13        18,170           2,159        17,286

其他全面收益:
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表之项目:
因换算海外业务而产生之汇兑差额                  36,429           4,981        20,403
应占相联公司之其他全面收益                        (851)            159           164

本期/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扣除税项)              35,578           5,140        20,567

本期/年度总全面收益                            53,748           7,299        37,853

每股盈利(人民币仙)                  15

  基本                                              0.45          0.05            0.42


  摊薄                                              0.45          0.05            0.42
                                                                   7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于二零一七年      于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6         177,079          183,354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7          31,959           32,555
商誉                            18           7,630            7,630
于相联公司之投资                20         568,182          518,993

                                           784,850          742,532

流动资产
存货                            21         146,111          138,23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2         247,167          207,533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92,474           83,571
应收相联公司款项                23               -            2,151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17             794              794
其他流动资产                    24           8,500                -
已抵押银行存款                  25           6,675            3,270
银行及现金结余                  25          65,497          132,576

                                           567,218          568,12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26         224,199          226,265
银行借贷                        27               -           10,000
拨备                            28          16,224           16,224
即期税项负债                                   500            5,171

                                           240,923          257,660

流动资产净值                               326,295          310,467

资产净值                                  1,111,145        1,052,999
                                                                           8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于二零一七年    于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0           39,977           39,977
储备                                    32        1,071,168        1,013,022

权益总额                                          1,111,145        1,052,999




于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经董事会批准:




              李胤辉                                     郑祖华
                董事                                       董事
                                                                                                                                                               9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股东权益变动报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以股份支付
                                     股本       股份溢价      特别储备      资本储备         款项储备     汇兑储备         其他储备     累计亏损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          (附注           (附注          (附注          (附注
                                                               32(b)(i))      32(b)(ii))     32(b)(iii))    32(b)(iv))      32(b)(v))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39,977    1,037,907        (6,692)       88,783           4,111         (1,498)            -       (156,001)    1,006,587

本年度总全面收益                         -           -              -              -               -           20,403            164        17,286        37,853

以股份支付款项                           -           -              -              -             8,559                -           -           -            8,559

本年度总全面收益及股东权益变动           -           -              -              -             8,559         20,403            164        17,286        46,412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9,977    1,037,907        (6,692)       88,783          12,670         18,905            164      (138,715)    1,052,999

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39,977    1,037,907        (6,692)       88,783          12,670         18,905            164      (138,715)    1,052,999

本期总全面收益                           -           -              -              -              -            36,429           (851)       18,170        53,748

以股份支付款项                           -           -              -              -             4,398            -               -           -            4,398

本期总全面收益及股东权益变动             -           -              -              -             4,398         36,429           (851)       18,170        58,146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39,977    1,037,907        (6,692)       88,783          17,068         55,334           (687)     (120,545)    1,111,145

(未经审核)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39,977    1,037,907        (6,692)       88,783           4,111         (1,498)            -       (156,001)    1,006,587

本期总全面收益                           -           -               -             -              -             4,981            159         2,159         7,299

以股份支付款项                           -           -               -             -             6,358            -               -           -            6,358

本期总全面收益及股东权益变动             -           -              -              -             6,358          4,981            159         2,159        13,657

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39,977    1,037,907        (6,692)       88,783          10,469          3,483            159      (153,842)    1,020,244
                                                                                   10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

除税前盈利                                     24,119         8,301          24,872

调整以下各项:
  收购附属公司之议价收购收益           33        (348)          -              -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596            596            79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8,113          8,097         10,804
  呆坏账减值亏损                                  -              -              339
  有关租务纠纷之法律索赔拨备                      -              -           16,224
  利息收入                                     (1,670)        (1,004)        (2,752)
  财务成本                                        131          1,269          1,400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256              13            50
  以股份支付款项                                4,398          6,358          8,559
  应占相联公司之(盈利)/ ╱亏损                (13,611)         3,960         (2,881)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盈利                       21,984         27,590          57,409
  存货(增加) ╱ 减少                           (7,868)        16,117          (1,517)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增加)╱减少            (39,063)        24,902          64,35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             (7,155)       (43,318)        (19,911)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减少                   (2,424)       (29,870)        (38,788)

经营业务(所用)╱所得现金                    (34,526)        (4,579)        61,552
  已付利息                                       (131)        (1,269)        (1,400)
  已付所得税                                  (10,639)        (6,903)        (8,001)

经营业务(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45,296)       (12,751)        52,151
                                                                                    11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收购附属公司                             33        (327)          -               -
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1,686)        (1,167)         (2,045)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预付款                     (1,701)          -               -
购买理财产品                                     (8,500)          -               -
已抵押银行存款(增加)╱减少                     (3,405)         3,996           7,456
已收利息                                          1,670          1,004           2,752
垫支予相联公司之款项减少╱(增加)                2,151         (2,548)         (2,87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15             64              78

投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                  (11,783)        1,349           5,366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新订银行贷款                                        -           20,000          20,000
偿还银行贷款                                    (10,000)       (50,000)        (50,000)

融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0,000)       (30,000)        (30,000)

现金及现金等值金额(减少)╱增加净额            (67,079)       (41,402)        27,517

于期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金额                      132,576       105,059         105,059

于期末之现金及现金等值金额                       65,497        63,657         132,576

现金及现金等值金额分析

银行及现金结余                                   65,497        63,657         132,576
                                                                             12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1.   一般资料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
     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注
     册办事处之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国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园新华大道一段8号。

     本公司为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主要附属公司及相联公司之主要业务分别载于
     附注19及20。


2.   呈报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而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
     及诠释。本集团所采纳的主要会计政策披露于下文。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供本集团提前采
     纳的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附注3提供有关首次应用该等适用于本集
     团本会计期间及过往会计期间的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引致的任何
     反映于本综合财务报表的会计政策变动的资料。


3.   采纳新增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a)   应用新增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多项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于二零一
           七年一月一日或以后开始年度期间首次生效。此等发展概无对如何编制
           及呈列本集团于本期间或过往期间的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13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3.   采纳新增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已颁布但于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开始之财政年度尚
           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此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包括下列各项(可能与本集团有关)。

                                                            于下列日期或
                                                              之后开始的
                                                            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约收入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股份支付款项:股份     二零一八年一月一日
             支付款项交易的分类与计量的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综合财务报告及香             将予厘定
             港会计准则第28号于相联公司及合营企业
             之投资:投资者与其相联公司或 合资企业
             之间出售或注入资产的修订


           本集团正在评估此等修订及新订准则于初次应用期间预期产生之影响。
           本集团目前已辨识新订准则中若干方面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有关预期影响之更多详情于下文讨论。由于本集团尚未完成评估,
           故可能会其后适时辨识其他影响。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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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3.   采纳新增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该准则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及计量。

           该准则就金融资产分类引入新方法:基于现金流量特征及持有资产的业
           务模式进行。就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之业务模式持有之债务工
           具,而合约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之利息,按摊销成本
           计量。于目的为同时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出售工具之业务模式中持有之
           债务工具,而合约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及尚未偿还本金之利息,以公
           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所有其他债务工具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股
           本工具一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然而,实体可就个别股本工具作出不可
           撤回的选择,把并非持作买卖之股本工具以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
           量。

           有关分类及计量金融负债之要求大致跟随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并无重
           大变动,惟倘选择按公平值计量,因自身信贷风险变动所引致之公平值
           变动乃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除非此举会产生会计错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引入新设的预期亏损减值模式,取代香港会计准
           则第39号之已发生亏损减值模式。在预期亏损减值模式下,毋须再待发
           生信贷事件或减值方确认减值亏损。对于按摊销成本计量或以公平值计
           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实体一般将确认12个月之预期信贷亏损。
           倘于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显着上升,实体将会确认使用年限内之预期信
           贷亏损。该准则采纳入一项简化处理方法处理应收账款:即在通常情况
           下均会确认使用年限内之预期信贷亏损。

           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内终止确认之规定大致维持不变。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大幅修改香港会计准则第39号内之对冲会计要
           求,以使对冲会计法更符合风险管理,并设立更为符合原则基准的会计
           方法。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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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纳新增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新设之预期信贷亏损减值模式可能导致本集团提
           前确认应收账款及其他金融资产之减值亏损。本集团在完成更为详细之
           评估后方可量化有关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来自客户合约收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取代所有现有收益准则及诠释。

           该准则之核心原则为实体向客户转让货品及服务所确认的收益金额应为
           反映该实体预期就交换该等货品及服务有权收取的代价。

           实体根据核心原则透过应用五个步骤之模式确认收益:

           1.    识别与客户订立之合约
           2.    识别合约中之履约责任
           3.    厘定交易价
           4.    将交易价分配至合约中的履约责任
           5.    于(或在)实体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益

           该准则亦包括有关收益之详尽披露要求。

           本集团预期,于未来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可能会引致更多披
           露。然而,本集团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将不会对于各报
           告期间所确认收益的时间及金额造成重大影响。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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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采纳新增及经修订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及相关诠释。该
           新准则引入有关租赁的单一会计处理方法。对承租人而言,经营租赁与
           融资租赁之间的区别已被剔除,承租人将就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与
           租赁负债(对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可选择性豁免)。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6号维持香港会计准则第17号内有关出租人的会计规定大致不
           变。因此,出租人会继续将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或融资租赁。

           本集团办公室物业租赁现分类为经营租赁,租赁付款(扣除任何来自出
           租人之奖励金额)于租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16号,本集团或需按未来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及计量负债,并
           就该等租赁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以及使用权资
           产的折旧将于损益内确认。本集团的资产与负债将增加,确认开支的时
           间亦会因此受到影响。

           诚如附注36披露,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根据其办公室物业
           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之未来最低租赁应付款为人民币5,591,000元。本集
           团将需在考虑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内可用过渡性宽免及贴现影响后
           进行更为详细的评估,以厘定此等经营租赁承担所产生的新资产与负
           债。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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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

     本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惟以下会计政策另有提及除外。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需使用若干会计上的估计,亦需要
     管理层于应用本集团之会计政策之过程中作出判断。其中涉及较高程度判断或
     较复杂的,或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影响之假设及估计于附注5内披露。

     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时应用的主要会计政策载于下文。

     (a)   综合账目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止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之
           财务报表。附属公司指本集团具有控制权之公司。当本集团承受或享有
           参与实体所得的可变回报,且有能力透过其对实体的权力影响该等回报
           时,则本集团控制该实体。当本集团的现有权利可赋予其掌控有关实体
           业务的能力(即大幅影响实体回报的业务)时,则本集团拥有对该实体
           的权力。

           在评估控制权时,本集团会考虑其潜在投票权以及其他人士持有的潜在
           投票权。在持有人能实际行使潜在投票权的情况下,方会考虑其潜在权
           利。

           附属公司乃自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之当日起综合入账,并于控制权终止
           当日起停止综合入账。

           出售附属公司(导致失去控制权)之盈利或亏损指(i)出售代价之公平值
           加上对该附属公司余下投资之公平价值与(ii)本公司应占该附属公司之资
           产净值加上有关该附属公司之任何剩余商誉及任何累计汇兑储备间之差
           额。

           集团公司间之交易、结余及未变现收益相互抵销。除非有证据显示交易
           中所转让的资产出现减值,否则未变现亏损亦予以对销。附属公司之会
           计政策在有需要之处已作出修订,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之政策一致。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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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a)   综合账目(续)

           非控制性权益指并非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应占之权益。非控制性权益呈
           列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综合股东权益变动报表中之权益内。非控制性权
           益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以本年度盈利或亏损及总全面收益分
           别分配予非控股股东与本公司拥有人的方式列报。

           即使在分配盈利或亏损及其他各项全面收益予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股
           东后,会导致非控制性权益出现亏绌结余,盈利或亏损及其他各项全面
           收益仍须分配予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股东。

           本公司于附属公司中之所有权权益变动(在不导致失去控制权的情况
           下)被视为权益交易(即各拥有人间之交易)。控制性及非控制性权益
           之账面值按彼等各自于该附属公司之权益变动予以调整。非控制性权益
           数额之调整与已付或已收代价公平值之差额,直接在权益内确认,并分
           配予本公司拥有人。

           于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内,于附属公司之投资乃按成本减减值亏损拨备
           入账,除非该投资被分类为持作出售(或包含于被分类为持作出售的出
           售组别)。

     (b)   业务合并及商誉

           本集团采用收购法为业务合并中所收购之附属公司列账。于业务合并中
           所转让的代价是以所付出的资产在收购当日之公平值、所发行之股本工
           具及所产生之负债以及任何或然代价计量。收购相关成本于有关成本产
           生及获得服务期间确认为开支。所收购之附属公司之可识别资产及负
           债,均按其于收购当日之公平价值计量。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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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b)   业务合并及商誉( 续)

           所转让的代价之总和超出本集团应占附属公司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
           净值之差额列作商誉。本集团应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净值超出所
           转让的代价之总和之差额则于综合损益内确认为本集团应占之议价收购
           收益。

           对于分阶段进行之业务合并,先前已持有之附属公司之权益按收购当日
           之公平价值重新计量,而由此产生之盈利或亏损于综合损益内确认。公
           平价值会加入至于业务合并中所转让的代价之总和以计算商誉。

           于附属公司之非控制性权益初步按非控股股东应占该附属公司于收购当
           日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净值比例计算。

           于初次确认后,商誉乃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计量。就减值测试而言,
           业务合并所获得之商誉会分配至预期将受益于合并协同效应之各现金产
           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商誉所分配之各单
           位或单位组别为本集团内就内部管理目的而监察商誉之最低层次。商誉
           每年进行减值检讨,或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改变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
           作出更频密检讨。含有商誉之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与其可收回金额作
           比较,可收回金额为使用价值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之较高者。任何
           减值实时确认为开支,且其后不会拨回。

     (c)   相联公司

           相联公司为本集团对其有重大影响力之公司。重大影响力指拥有参与有
           关公司的财务及营运政策的权力而非控制或共同控制该等政策之制定。
           在评估本集团是否拥有重大影响力时,会一并考虑所持有的可行使或可
           转换之潜在投票权(包括其他公司持有之潜在投票权)的存在及影响。
           于评估潜在投票权是否产生重大影响时,不会考虑持有人行使或转移该
           权利之意向及财政能力。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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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c)   相联公司(续)

           于相联公司之投资以权益法在综合财务报表中入账,起始时按成本确
           认。相联公司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于收购当日按公平值计量。收购成本
           超过本集团应占相联公司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净值的部份,会列
           账为商誉。商誉包括在投资的账面值内,当有客观证据显示投资价值减
           低,本集团会于各报告期结束时连同投资一并进行减值测试。本集团应
           占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净值超过收购成本的金额,会在综合损益内
           确认。

           本集团应占相联公司之收购后盈亏及其他全面收益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
           面收益表中确认。当本集团应占相联公司亏损等同或超过其于相联公司
           权益(包括实际上组成本集团于该相联公司部份净投资的任何长远利
           益),本集团将不确认进一步亏损,除非本集团已代表相联公司承担责
           任或支付款项。如果相联公司其后录得盈利,则本集团只可在其应占盈
           利足够弥补其未确认的应占亏损后方会恢复确认其应占的盈利。

           出售相联公司(在导致失去重大影响力的情况下)的盈亏是指(i)出售代
           价的公平价值加上对该相联公司余下投资的公平价值与(ii)本集团应占该
           相联公司之全部账面值(包括商誉)及任何相关累积外币换算储备之差
           额。倘若于一家相联公司之投资变成于一家合资企业之投资,则本集团
           继续应用权益法,且不重新计量保留权益。

           本集团与其相联公司间交易之未变现盈利按本集团于相联公司的权益比
           例撇销。除非有证据显示交易中所转让的资产出现减值,否则未变现的
           亏损亦予以撇销。相联公司的会计政策在有需要之处已作出修订,以确
           保与本集团采纳的政策一致。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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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d)   外币换算

           (i)    功能及呈报货币

                  本集团旗下各公司的财务报表内的项目均以该公司营运的主要经
                  济环境之货币(「功能货币」)计算。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
                  (「人民币」)呈报,人民币为本公司以及本集团主要营运附属
                  公司之功能及呈报货币。

           (ii)   各公司财务报表内之交易及结余

                  以外币结算之交易于首次确认时按交易当日之汇率换算为功能货
                  币。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及负债按各报告期结束时之汇率予以
                  换算。按换算政策所产生之汇兑盈亏于损益内确认。

                  以公平价值计量及外币计值的非货币项目按厘定公平价值当日之
                  适用汇率换算。

                  倘非货币项目之盈亏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则该盈亏之汇兑部
                  份亦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倘非货币项目之盈亏于损益内确
                  认,则该盈亏之汇兑部份亦于损益内确认。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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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d)   外币换算(续)

           (iii)   综合账目时之换算

                   本集团旗下各公司如使用与本公司之呈报货币不一致的功能货
                   币,其业绩及财务状况均按下列方法换算为本公司的呈报货币:

                   -   每份财务状况表内之资产及负债均按照该财务状况表结算日之
                       收盘汇率换算;

                   -   收益及开支均按本期间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此平均数并非于交
                       易日之现行汇率之累积影响之合理近似值,于此情况下,按交
                       易日之汇率换算收益及开支);及

                   -   所有产生的汇兑差额均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汇兑储备累
                       计。

                   于综合账目时,换算构成海外实体投资净额一部分之货币项目产
                   生之汇兑差额乃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并于汇兑储备中累计。
                   当出售海外业务时,该等汇兑差额将于综合损益内分类为出售盈
                   亏之一部份。

                   收购海外公司所产生的商誉及公平价值调整被视作该海外公司之
                   资产及负债,并按收盘汇率予以换算。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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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e)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用于生产或供应货品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而持
           有之楼宇)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积减值
           亏损(如有)列账。

           其后产生之成本仅在本集团有可能获得与该项目有关之未来经济利益,
           而该项目之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方会列入资产之账面值或另行确认为
           资产(如适用)。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费用于产生期间在损益内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以直线法在估计可使用年期内按足以撇销其
           成本减其剩余价值之比率计算。主要可使用年期╱年率如下:

           楼宇                                          按租期或20至30年
           厂房及设备                                            10%-33%
           家私及固定装置                                        10%-33%
           计算机                                                20%-33%
           汽车                                                  10%-25%
           租赁物业装修                              按租期或20%之较短者

           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会于各报告期结束时进行检讨并作出
           调整(如适用)。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盈亏是指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相关资产账面金
           额之间的差额,并于损益内确认。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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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f)   租赁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经营租赁

           当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并无转让予本集团时,该租赁
           合约以经营租赁入账。租赁付款(扣除收取自出租人之任何优惠后)于
           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

           预付土地租赁付款乃以成本值作账,其后按剩余租赁年期以直线法摊
           销。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

           当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份风险及回报并无转让予承租人,该租赁合
           约以经营租赁入账。经营租赁之租金收入于相关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
           认。

     (g)   研发支出

           研究工作之支出于其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内部产生之无形资产仅在符
           合下列所有条件时方会确认: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致其可供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   管理层有意愿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可证实该无形资产如何产生很可能出现的未来经济利益;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完成开发并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及
           -   该无形资产在开发期内的开支能可靠计量。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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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h)   存货

           存货按成本值及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列账。成本值以加权平均基准厘
           定。制成品及在制品之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劳工、所有生产开销以及
           分包费用(如适用)的适当部份。可变现净值指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
           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需的估计成本计算。

     (i)   金融工具的确认及终止确认

           当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会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
           认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当从资产收取现金流的合约权利届满,本集团已实质上转让资产所有权
           的所有风险及回报;或本集团既未实质上转让,亦没有保留资产所有权
           的所有风险及回报,且并无保留该等资产之控制权时,则需终止确认该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时,该资产账面值与已收代价金额及过往
           已在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之累计盈亏的总额之间的差额于损益内确认。

           当金融负债有关合约中规定的责任解除、取消或届满时,金融负债将被
           终止确认。已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值与已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于损益
           内确认。

     (j)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按交易日期基准确认及取消确认(其中金融资产的买卖乃根据
           其条款规定须于有关市场确定时限内交付金融资产的合约进行),并初
           步按公平价值加直接应占交易成本计量,惟透过损益按公平价值计算之
           金融资产除外。

           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分类为贷款及应收款。有关分类视乎所收购金融资产
           的用途而定。管理层于首次确认金融资产时厘定分类。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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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j)   金融资产(续)

           贷款及应收款项

           贷款及应收款项为拥有固定或可确定金额及欠缺活跃市场报价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该等资产之账面值为以实际利率法计算之摊销成本(利息属
           微不足道的短期应收款项除外)减任何减值或不可收回款项。应收账款
           及其他应收款项、银行结余及现金一般分类为此类别。

     (k)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账款为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应收客户之款项。
           倘预期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将于一年或以内(或倘较长,于正常营
           运周期内)收回,则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呈列为非流动资产。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其后以实际利
           率法计算之摊销成本(减除减值拨备)计算。

     (l)   现金及现金等值金额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金额指银行现金存款及手头现
           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即期存款及能可靠地转换为已知的现金金额
           而所承受之价值变动风险甚微的短期且具高流动性的投资。须随时按要
           求偿还且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部份的银行透支亦计入现金及现金等值金
           额部份。

     (m)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是根据已订立的合约安排内容以及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对金融负债及权益工具之定义分类。权益工具是指任何可证明其对本
           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剩余资产中拥有权益的合约。为特定金融负债
           及权益工具采纳之会计政策载于下文。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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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n)   借贷

           借贷起始时按公平价值扣除已产生的交易成本确认入账,随后以实际利
           率法计算之摊销成本列账。

           除非本集团有权并在无条件限制的情况下将负债的偿还日延长至报告期
           间后最少十二个月,否则借贷将被分类为流动负债。

     (o)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起始时按彼等之公平价值确认,随后以实际利
           率法计算之摊销成本计量,如若按实际利率计算折算值之影响不大,应
           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会以成本列账。

     (p)   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之权益工具按已收所得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入账。

     (q)   收益确认

           收益乃根据已收或应收代价之公平价值计算,并在经济利益将流入本集
           团,而收益之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销售货品之收益乃于所有权之重大风险及回报转移后予以确认,在一般
           情况下与货品被付运到客户及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相符。

           服务收入乃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利息收入乃根据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确认。

           租金收入按租赁年期使用直线法确认。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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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r)   雇员福利

           (i)     雇员应享假期

                   有关年假及长期服务假期之雇员权益于应计予雇员时确认。直至
                   报告期结束止,已为因雇员所提供服务而享有之年假及长期服务
                   假期之估计负债作出拨备。

                   有关病假及产假之雇员权益于休假时方会确认。

           (ii)    退休金承担

                   本集团向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作出供款,全体雇员均可参与。本
                   集团及雇员向计划作出之供款按雇员基本薪金某百分比作出计
                   算。自损益中扣除之退休福利计划成本即本集团应向基金支付之
                   供款。

           (iii)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于本集团不能取消提供该等福利时及本集团确认重组成
                   本并需支付离职福利时(以较早者为准)确认。

     (s)   以股份支付款项

           本集团向若干董事及雇员发行按股本结算的股份支付款项。按股本结算
           的股份支付款项乃于授出当日按股本工具之公平值计量(不包括非市场
           归属条件之影响)。于按股本结算的股份支付款项授出当日厘定之公平
           价值,根据本集团所估计最终归属之股份(并因应非市场性之归属条件
           之影响调整),按归属期以直线法支销。

     (t)   借贷成本

           所有借贷成本于产生期间的损益内确认。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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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u)   政府补贴

            政府补贴于可合理确定本集团将符合有关条件,且将可获得有关补助时
            确认。

            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将会递延至有关补贴拟补偿之成本发生的期间内
            于损益内确认。

            作为补偿已发生的开支或亏损的政府补贴或就向本集团提供实时财务援
            助(并无日后相关成本)的政府补助,乃于其成为应收款的期间在损益
            内确认。

     (v)    税项

            所得税为即期税项与递延税项总和。

            即期应付税项按年内应课税盈利计算。应课税盈利有别于损益内确认之
            利润是由于应于其他年度课税之收入或可扣减之开支项目,以及免税或
            不可扣减之项目所致。本集团之即期税项负债按于报告期结束前已颁布
            或实质上已颁布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按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盈利所用相
            应税基之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而
            递延税项资产则于可能有应课税盈利以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未动用税
            务亏损或未动用税务抵免时才确认。倘暂时差额是因商誉或因不影响应
            课税盈利或会计盈利之交易中的其他资产及负债之初始确认(业务合并
            除外)所产生,则不会确认有关资产及负债。

            就投资于附属公司及相联公司所产生之应课税暂时差额会确认递延税项
            负债,惟倘本集团可控制拨回暂时差额且暂时差额于可见未来将不会拨
            回,则作别论。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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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v)   税项(续)

           本集团于各报告期结束时审阅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并在可能不再有
           足够应课税盈利以收回全部或部份资产之情况下作出相应扣减。

           递延税项根据报告期结束时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之税率,按预期递延
           负债清偿或递延资产变现期间应用之税率计算。递延税项于损益中确
           认,除非其是与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中确认之项目有关,于此
           情况下递延税项亦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之计量反映本集团于报告期结束时预期收回或结算
           其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之方式的税务影响。

           当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可依法相互抵销,且是与同一税务机关
           所征收之所得税有关,加上本集团拟以净额偿付结清其即期税项资产及
           负债时,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可相互抵销。

     (w)   非金融资产减值

           非金融资产之账面值于各报告期结束时检讨有无减值需要,倘资产已减
           值,则作为开支透过综合损益表撇减至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
           按个别资产厘定,惟倘资产并无产生大部分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合
           之现金流入,则可收回金额按资产所属之现金产生单位厘定。可收回金
           额按个别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与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
           之较高者计算。

           使用价值为资产╱现金产生单位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之现值。现值按反映
           货币时间价值及资产╱现金产生单位(已计量减值)之特有风险之税前
           贴现率计算。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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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w)   非金融资产减值(续)

           现金产生单位减值亏损首先就该单位之商誉进行分配,然后按比例在现
           金产生单位其他资产间进行分配。因估计转变而导致其后可收回金额增
           加将计入损益直至拨回已作之减值。

     (x)   金融资产减值

           于各报告期结束时,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之估计日后现金流量在初步确
           认后发生的一项或多项事件而受到影响之客观证据,评估其金融资产有
           否减值。

           应收贸易账款之减值并非逐一评估,而是根据本集团过往收取款项之经
           验、组合内延迟付款之增加、与拖欠应收账款相关之经济状况之改变等
           作出整体性的评估。

           仅就应收账款而言,账面值乃透过使用拨备账作出扣减,而其后收回先
           前已撇销之金额则计入拨备账。拨备账之账面值变动于损益内确认。

           就所有其他金融资产,账面值会直接扣减减值亏损。

           就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倘减值亏损之金额于其后期间减少,而
           该减少可以客观地与确认减值后发生之一项事件有关,则先前已确认之
           减值亏损透过损益拨回(直接或通过调整应收账款之拨备账)。然而,
           拨回不应导致拨回减值当日之账面值超过该金融资产于未确认减值时之
           摊销成本。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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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政策(续)

     (y)   拨备及或然负债

           倘若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致使现时负有法律或推断性责任而可能须要以经
           济利益支付负债,在可作出可靠估计时,需就未有确定时间或金额之负
           债确认拨备。倘有关准备金额有重大之时间值,则拨备会按预期用以支
           付负债之金额之现值计提。

           倘须要付出经济利益之可能性不大,或未能可靠估计有关金额,则除非
           需付出经济利益之可能性极微,否则有关责任承担将列作或然负债披
           露。除非需付出经济利益之可能性极微,否则需待日后某一宗或多宗事
           件是否实现后方能确认之可能产生的责任亦会披露为或然负债。

     (z)   报告期后事项

           能提供有关本集团于报告期结束时状况之额外数据或显示其可持续经营
           之假设并不适宜之报告期后事项均为调整事项,并会在综合财务报表中
           反映。不属调整事项之报告期后事项如为重要者,会在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中披露。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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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要判断及主要估计

     应用会计政策之重要判断

     在应用会计政策之过程中,董事已作出以下对综合财务报表内所确认数额具最
     重大影响之判断。

     若干楼宇之业权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所载,本集团正在就部份楼宇申请房产证。尽管本集
     团尚未获得全部相关法定业权,但由于本集团已实质上控制该等楼宇,因此董
     事决定将该等楼宇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

     需作出估计而引致不确定的主要来源

     涉及未来的主要假设及于报告期结束时需作出估计而引致不确定的其他主要来
     源(彼等均有导致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在下个财政年度出现大幅调整之重大风
     险)讨论如下。

     (a)   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折旧

            本集团就其物业、厂房及设备厘定估计可用年期,剩余价值及相关折旧
            开支。此项估计乃根据具有同类性质及功能之物业、厂房及设备过往实
            际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之经验作出。倘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与先前
            估计有别,则本集团会修订折旧开支,或会撇销或撇减已报废或已被弃
            用的非策略性资产。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账面值为人民币
            177,079,000 元 ( 于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人 民 币 183,354,000
            元)。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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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要判断及主要估计(续)

     需作出估计而引致不确定的主要来源(续)

     (b)    商誉减值

            厘定商誉是否出现减值须估计商誉所属配之现金产生单位的使用价值。
            计算使用价值时需要本集团估计现金产生单位将来可产生的现金流量和
            合适的折现率以计算现值。商誉于报告期结束时之账面值为人民币
            7,630,000元。商誉之详情已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8内提供。

      (c)   呆坏账减值亏损

            本集团根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可收回性之评估(包
            括各债务人之现时信誉及过往收款历史)就呆坏账作出减值亏损拨备。
            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显示结余可能无法收回时,减值便产生。识别呆坏
            账需要采用判断及估计。倘实际结果与原估计有所不同,则有关差额将
            影响估计出现变动之年度内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呆
            账支出之账面值。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已作出之呆坏账之累计减值亏损为人民币
            16,705,000元(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6,705,000元)。

     (d)    报废及滞销存货拨备

            滞销存货拨备乃按存货的账龄及其估计可变现净值计提。拨备金额的评
            估需要作出判断及估计。若未来实际情况有别于最初估计,有关差额将
            影响估计变动期内存货的账面值及拨备╱回拨拨备。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已作出之报废及滞销存货之拨备为人民币
            3,073,000元(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3,073,000元)。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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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重要判断及主要估计(续)

     需作出估计而引致不确定的主要来源(续)

     (e)   所得税

           本集团须于若干司法权区缴纳所得税。于厘定所得税拨备时须作出重大
           估计。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有许多交易及计算之最终税项厘定是不确定
           的,倘该等事项之最终税项裁定结果与初步记录之金额有所不同,则有
           关差额将影响税项裁定期间所得税及递延税项拨备。于期内,根据来自
           经营业务之估计盈利计算,于损益中扣除人民币5,949,000元(二零一六
           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
           币6,142,000元(未经审核)及人民币7,586,000元)之所得税开支。


6.   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之经营活动令其须承受众多不同之财务风险:外币风险、信贷风险、流
     动资金风险及利率风险。本集团之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主要针对金融市场之不可
     预测性,旨在将对本集团之财务业绩之潜在不利影响减至最低。

     (a)   外币风险

           本集团的货币风险主要源于买卖活动所产生的以外币(即交易以有关企
           业的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进行)定值之应收款项、应付款项以及银行及
           现金结余。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以外币
           为单位的货币性资产与货币性负债的账面值如下:

           本集团                                                 外币风险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美元       欧元       港元        美元       欧元        港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及
             现金结余                   3,417          -     15,644      2,514        -         5,778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160          -          -        -           -          -
           应收相联公司款项                 -          -          -        -        2,151         -
           应付账款                         -       (521)         -         (40)      -           -
           应计费用                         -       (175)    (1,225)       -          -        (2,755)

                                        3,577       (696)    14,419      2,474      2,151      3,023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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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a)   外币风险 (续)

           本集团现时并无针对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的外币对冲政策。然而,本
           集团会密切监察其外币风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为重大外币风险进行
           对冲。

           下表详列了在所有其他可变项维持不变下,本集团对各种外币兑人民币
           的汇率在出现合理可能的5%变动时的敏感度。敏感度分析仅包括于报告
           期结束时存在的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性项目,并调整其于各报告期结束
           时因外币汇率变动5%而出现的汇兑折算。

                                              本期╱年度盈利及其他全面收益
                                                    之增加╱(减少)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倘若人民币对外币转弱
               港元                                   721               151
               美元                                   179               124
               欧元                                   (35)              108

           - 倘若人民币对外币转强
               港元                                   (721)            (151)
               美元                                   (179)            (124)
               欧元                                     35             (108)

           管理层认为,敏感度分析不能代表内在的外币风险,无论是期╱年末风
           险或期间╱年度内的风险。

     (b)   信贷风险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源于其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
           为减低信贷风险,董事已委派小组负责厘定信贷额度、信贷批核及其他
           监察程序。此外,董事定期检视各笔贸易债务,以确保已就不可收回债
           务确认足够减值亏损。就此而言,董事认为本集团之信贷风险已大幅减
           低。

           本集团并无重大信贷集中风险。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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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财务风险管理(续)

     (b)   信贷风险(续)

           本集团设有政策确保销售只提供予拥有适宜信贷记录之客户。应收关连
           公司款项由董事密切监察。

           现金及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因交易对手为香港信贷评级机构给予
           高信贷评级之银行。

           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c)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察现行及预期流动资金要求,以确保其维持充足
           现金储备,以应付短期及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要。

           本集团根据未贴现合约现金流对本集团非衍生金融负债之到期日分析如
           下:

                                        少于一年     一至两年     两至五年     超过五年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70,071        -            -            -          170,071
           拨备                             16,224        -            -            -           16,224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182,264        -            -            -          182,264
           银行借贷                         10,203        -            -            -           10,203
           拨备                             16,224        -            -            -           16,224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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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d)   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涉及浮息银行借贷。本集团现时并无设
           有现金流量对冲利率风险之政策。然而,管理层会监控利率风险,并于
           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本集团对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的敏感度乃根据于报告期结束时按浮动利率
           计算的银行借贷的利率风险,以及于每年年初发生并于有关年度内维持
           不变的合理可能变动而厘定。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利率的合理可能变动                 50个基点            50个基点
                                                    本期╱年度盈利及
                                                      其他全面收益
                                                      (减少)╱增加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因利率上升                            不适用              (133)
           - 因利率下跌                            不适用               133

     (e)   金融工具类别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金融资产:
           贷款及应收款项(包括现金及现金等
             值金额)                             403,356           383,285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负债               186,295           208,488

     (f)   公平价值

           计入本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彼等各
           自的 公平价值相若。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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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营业额

     营业额指于期╱年内销售消防车及消防设备所得款项减折扣及销售税。


8.   其他收入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利息收入                                     1,670        1,004         2,752
     政府补贴 (附注)                              1,985        1,375         1,634
     租金收入                                         -          168           192
     收购附属公司之议价收购收益 (附注 33)           348          -             -
     杂项收入                                     1,681        1,136         1,469

                                                  5,684        3,683         6,047

     附注:政府补贴指若干中国政府机构资助本集团附属公司进行若干研发项目的
     补贴。


9.   分类资料

     本集团有以下两项经营业务分类:

     - 生产及销售消防车;及
     - 生产及销售消防设备。

     各业务分类乃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的策略性业务单位,而各分类需要不同的生
     产技术及市场销售策略。

     各业务分类应用的会计政策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所述者一致。业务分类盈利或
     亏损当中不包括利息收入、未分配之公司开支、其他开支、应占相联公司之盈
     利、所得税开支及财务成本。业务分类资产当中不包括于相联公司之投资、其
     他流动资产、应收相联公司款项、已抵押银行存款、银行及现金结余及未分配
     其他应收款。业务分类负债当中不包括即期税项负债、银行借贷、拨备及未分
     配其他应付款。

     集团内部之销售及转让,是如销售或转让予第三者一般以现时市场价格计算。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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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9.   分类资料(续)

     各经营分类盈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资料:
                                         生产及销售   生产及销售
                                           消防车     消防车设备     抵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营业额
      外部销售                              253,643       70,354          -         323,997
      内部销售                                 -           1,891       (1,891)         -

      总计                                  253,643       72,245       (1,891)      323,997

      业绩
      分类盈利                               22,639        3,271            -        25,910
      利息收入                                                                         1,670
      未分配之公司开支                                                               (16,941)

      经营业务之盈利                                                                 10,639
      财务成本                                                                         (131)
      应占相联公司之盈利                                                             13,611

      除税前盈利                                                                     24,119
      所得税开支                                                                     (5,949)

      本期盈利                                                                       18,170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资产
      分类资产                              618,565       84,233                    702,798

      于相联公司之投资                                                              568,182
      其他流动资产                                                                    8,500
      已抵押银行存款                                                                  6,675
      银行及现金结余                                                                 65,497
      未分配其他应收款                                                                  416
                                                                                   1,352,068
      负债
      分类负债                              166,328       55,739                    222,067

      即期税项负债                                                                      500
      拨备                                                                           16,224
      未分配其他应付款                                                                2,132
                                                                                    240,923

      其他资料
      非流动资产增加                          1,177          509                      1,686
      折旧及摊销                              8,014          695                      8,70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256            -                        256
                                                                                          41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9.   分类资料(续)

     各经营分类盈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资料: (续)

                                         生产及销售消 生产及销售消
                                             防车       防车设备       抵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未经审核)

      营业额
      外部销售                               265,689       69,932           -        335,621
      内部销售                                  -            -              -           -

      总计                                   265,689       69,932           -        335,621

      业绩
      分类盈利                                26,399        3,139           -         29,538

      利息收入                                                                         1,004
      未分配之公司开支                                                               (17,012)

      经营业务之盈利                                                                  13,530
      财务成本                                                                        (1,269)
      应占相联公司之亏损                                                              (3,960)

      除税前盈利                                                                       8,301
      所得税开支                                                                      (6,142)

      本期盈利                                                                         2,159
                                                                                            42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9.   分类资料(续)

     各经营分类盈利或亏损、资产及负债的资料: (续)

                                           生产及销售消 生产及销售消
                                               防车       防车设备       抵销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营业额
      外部销售                                 370,369      100,883         -          471,252
      内部销售                                    -           -             -            -

      总计                                     370,369      100,883         -          471,252

      业绩
      分类盈利                                  45,000        5,591                     50,591

      利息收入                                                                            2,752
      未分配之公司开支                                                                  (13,728)

      经营业务之盈利                                                                     39,615
      财务成本                                                                           (1,400)
      其他开支                                                                          (16,224)
      应占相联公司之盈利                                                                  2,881

      除税前盈利                                                                        24,872
      所得税开支                                                                        (7,586)

      本年度盈利                                                                        17,286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资产
      分类资产                                 557,346       85,027                    642,373

      于相联公司之投资                                                                 518,993
      应收相联公司款项                                                                   2,151
      已抵押银行存款                                                                     3,270
      银行及现金结余                                                                   132,576
      未分配其他应收款                                                                  11,296
                                                                                      1,310,659
      负债
      分类负债                                 166,939       56,571                    223,510

      即期税项负债                                                                       5,171
      银行借贷                                                                          10,000
      拨备                                                                              16,224
      未分配其他应付款                                                                   2,755
                                                                                       257,660

      其他资料
      非流动资产增加                             1,360          685                      2,045
      折旧及摊销                                10,366        1,232                     11,598
      呆坏账减值亏损                               266           73                        33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31           19                         5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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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9.    分类资料(续)

      地区分类:

      本集团根据客户经营业务所在地分类业务的收益,及根据资产所在地而分类的
      非流动资产的数据呈列如下:
                                             营业额                                     非流动资产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止九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止九个月            个月            止年度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中国                  323,997            335,621           471,252             216,662           223,538
      德国                        -               -                -                 568,182           518,993
      其他                          -             -                -                       6                   1

                            323,997            335,621           471,252             784,850           742,532


      来自主要客户的收益: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个月期间并无从单一客户获得的收益超过本集团总收益的10%。


10.   财务成本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银行借贷之利息                                            131              1,269                 1,400



11.   其他开支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有关租务纠纷之法律索赔拨备 (附注 28)                  -                    -                     16,224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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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所得税开支

      已确认于盈利或亏损中的相关经营业务所得税开支如下: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即期税项-中国
        本期╱年度拨备                            5,962          6,137           7,910
        以前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13)             5            (324)

                                                  5,949          6,142           7,586

      由于在香港之有关集团公司于过去两年并无产生应课税收入,故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并没有就香港利得税作
      出拨备。

      在中国赚取之盈利所缴纳之所得税乃根据适用于各集团公司的现行税率作出拨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在中国的企业之法定税率为25%。然
      而,本集团若干附属公司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或小型微利企业之资格,因而获减免中国法定
      所得税率。本集团在中国的附属公司的相关税率范围介乎10%至15%之间(二零一六年九
      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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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所得税开支(续)

      所得税开支与除税前盈利在适用税率下之对账如下: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除税前盈利                                  24,119          8,301          24,872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率25%(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一六年九月                        2,075
        三十日止九个月:25%)缴纳税项              6,030                          6,218
      列作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                       -           (266)         (1,271)
      列作不可扣税开支的税务影响                   2,748          1,105          12,399
      尚未确认的暂时差额的税务影响                   286          2,290          (4,689)
      应占相联公司业绩的税务影响                  (3,403)           990            (721)
      获税务优惠之盈利的税务影响                  (2,913)        (3,567)         (5,273)
      尚未确认税务亏损的税务影响                     770          1,958             823
      以前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13)             5            (324)
      附属公司不同税率的影响                         822          1,552             424
      中国股息预扣税                               1,622            -               -

      所得税开支                                   5,949          6,142           7,586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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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本期/年度盈利

      本集团本期/年度盈利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596           596           794
      核数师酬金                                  990         1,214         1,383
      出售存货成本(附注 (i))                252,583       264,391       363,991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8,113         8,097        10,804
      呆坏账减值亏损                              -            -              33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256            13            50
      汇兑亏损/(收益)净额                      951        (2,579)       (1,826)
      有关租用物业之经营租赁支出                1,735         1,651         2,252
      有关租务纠纷之法律索赔拨备                 -             -           16,224
      研发开支(附注(ii))                     15,169        10,946        18,622

      附注:

      (i)      出售存货成本包括员工成本、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预付土地租赁款
               项摊销及经营租赁支出约人民币22,420,000元(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个月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14,626,000元(
               未经审核)及人民币31,587,000元),该等款项亦已包括在上文各自披露
               之金额内。

      (ii)     研发开支包括员工成本及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约人民币4,370,000元(
               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 九个月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分别为人民币2,533,000元(未经审核)及人民币5,699,000元),该等
               款项亦已包括在上文各自披露之金额内。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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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雇员福利开支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雇员福利开支 (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花红及津贴                         31,170        32,035           42,502
      按股本结算的股份支付款项                  4,398         6,358            8,55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6,535         6,146            7,654

                                               42,103        44,539           58,715



15.   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基于下列数据计算: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期/年盈利             18,170         2,159           17,286

      股份数目                                   千股             千股             千股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用于计算每股基本盈
        利                                   4,078,571     4,078,571        4,078,571
      因本公司发行购股权而产生之潜在普通
        股
        摊薄效应                                -             -                -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用于计算每股摊薄盈
        利                                   4,078,571     4,078,571        4,078,571

      由于截至二零一六年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及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份之平均价低于购股权之行使价,因此购股权对潜在普通
      股并无产生摊薄效应。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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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16.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
                                                                       厂房 及       家俬及                                    租赁物业
                                                           楼宇          设备        固定装置      计算机          汽车          装修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值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67,367        20,885         2,080          966          5,173              37      296,508
      添置                                                     539        1,059           102          238            107          -             2,045
      出售                                                   -              -             -             -            (851)         -              (851)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267,906        21,944         2,182         1,204         4,429              37      297,702
      添置                                                   -              920           200           222           344          -             1,686
      收购附属公司 (附注 33)                                 -                5           -               9           409          -               423
      出售                                                   -             (905)          (86)         (146)         (291)         -            (1,428)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267,906        21,964         2,296         1,289         4,891              37      298,383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88,095        11,932         1,162          487          2,554              37      104,267
      年内支出                                              7,928         1,973           362          144            397          -            10,804
      出售                                                   -              -             -             -            (723)         -              (723)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       96,023        13,905         1,524          631          2,228              37      114,348
      期内支出                                              5,964         1,490           171          134            354          -             8,113
      出售                                                   -             (689)          (77)        (131)          (260)         -            (1,157)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101,987        14,706         1,618          634          2,322              37      121,304

      账面值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165,919         7,258          678           655          2,569          -           177,079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1,883         8,039          658           573          2,201          -           183,354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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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物业、厂房及设备 (續)

                                                                                    本集团
                                                           厂房 及      家俬及                                  租赁物业
                                                楼宇         设备       固定装置     计算机         汽车          装修         总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成本值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267,367       20,885        2,080         966         5,173           37       296,508
      添置                                        -             749          102         209           107           -          1,167
      出售                                        -             -            -           -            (571)          -           (571)

      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267,367       21,634        2,182        1,175        4,709           37       297,104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88,095       11,932        1,162         487         2,554           37       104,267
      期内支出                                   5,946        1,477          269         105           300           -          8,097
      出售                                        -             -            -           -            (494)          -           (494)

      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94,041       13,409        1,431         592         2,360           37       111,870

      账面值
      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173,326        8,225         751          583         2,349           -        185,234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正为若干楼宇申请房产证,该等楼宇之账面值为人民币77,425,000元(于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80,192,260元)。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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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

      本集团于预付土地租赁款项之权益指预付中国土地使用权证经营租赁款项,该
      土地以中期租赁持有。账面值分析如下: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期初/年初                         33,349        34,143          34,143
      预付土地租赁款项摊销                   (596)         (596)           (794)

      于期末/年末                         32,753        33,547          33,349
      流动部份                               (794)         (794)           (794)

      非流动部份                           31,959        32,753          32,555



18.   商誉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值
      于期初/年初及期末/年末                         7,630               7,630

      累计减值亏损
      于期初/年初及期末/年末                           -                   -

      账面值
      于期初/年初及期末/年末                         7,630               7,630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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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商誉(续)

      于业务合并中购入之商誉已经分配至以下预期从该业务合并获益之现金产生单
      位。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商誉账面值(扣
      除累计减值亏损后)分配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生产及销售消防车                                7,630            7,630

      上述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是按使用价值采用折现现金流量法厘定。现金
      流量预测是根据由管理层批准并涵盖五年的财务预算为基础,以税前折现率
      14.19%(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5.27%)计算。五年期以外的现
      金流量乃使用稳定的年增长率1%(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
      推算。此增长率按有关行业预测为基准,且不超过其平均长期增长率。使用价
      值计算的其他主要假设包括预算销售额及毛利率以及其相关现金流入及流出模
      式,均是根据现金产生单位的以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而作出。管
      理层相信,任何该等假设的合理可能变动均不会导致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
      额下跌至低于其账面值。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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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如下:

                                                                                 本公司所持
                                                                                 归属股权
             名称╱法定实体类别            注册成立地点    已发行及缴足资本        百分比           主要业务

      万盛科技有限公司 (“万盛科技”) ╱   英属处女群岛      4,984,359股每股       100%        投资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                                       面值1美元之普通股      (附注 (i))


      萃联集团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美元之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萃联(中国)消防设备制造                中国              注册资本           100%        生产及销售消防设备
        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企业                               50,000,000港元

      中消装备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 责任        香港          1,000港元普通股        100%        投资控股
        公司

      盈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有限责任       英属处女群岛      1股面值1美元          100%        投资控股
        公司                                                   之普通股

      四川川消消防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中国             注册资本            100%        生产及销售 消防车以
        中外合资合营企业                                   人民币80,640,000元                    及消防设备

      四川川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              缴足资本           100%        消防车维修保养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川消汽车服                          人民币800,000元
        务」)                                                   (附注 (ii))



      附注:

      (i)       股份由本公司直接持有。

      (ii)     本集团于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收购川消汽车服务全面股权。

      以上清单载有主要影响本集团业绩、资产或负债之附属公司之详情。于二零一
      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于中国之附属公司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及现金结余为
      人民币53,110,000元(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27,554,000元)。
      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遵守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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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0.   于相联公司之投资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
      应占资产净值                                                      245,415                217,138
      商誉                                                              322,767                301,855

                                                                        568,182                518,993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相联公司之详情如下:

              名称╱
            法定实体类别          注册成立地点   缴足注册资本     所有权益百比          主要业务

      德国齐格勒消防及 救援车辆       德国       13,543,000欧元       40%        生产及销售消防车及消防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设备
        (「德国齐格勒」)╱
        有限责任企业


      本集团于二零一五年七月十日完成收德国齐格勒之40%股本权益。本公司发行
      1,223,571,430股本公司股份(占扩大后已发行股本30%)予CIMC Top Gear B.V.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之全资附属公
      司)作为收购代价。于收购完成日,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所报收市价为每股
      0.48 港 元 , 计 算 总 代 价 为 587,314,000 港 元 ( 于 收 购 日 相 等 于 约 人 民 币
      470,849,000元)。已付代价中合共10,356,000欧元乃用作于收购完成时收购由
      CIMC Top Gear向德国齐格勒借出的股东贷款(以1:1基准)的40%,并已确认
      为应收相联公司款项。于二零一六年,本集团及CIMC Top Gear议决放弃该股东
      贷款,并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批准德国齐格勒将上述贷款转换为德国齐格
      勒之资本储备(附注23)。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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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0.   于相联公司之投资 (续)

      下表显示德国齐格勒之资料,该公司采用权益法于综合财务报表内入账。所呈
      列之财务资料概要是基于德国齐格勒及其附属公司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之财务报表。
                                                      德国齐格勒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期末:
      非流动资产                                    423,961           398,404
      流动资产                                    1,090,250           949,677
      非流动负债                                    (77,178)          (74,131)
      流动负债                                     (821,520)         (729,179)
      非控制性权益                                   (1,977)           (1,926)

      资产净值                                     613,536            542,845

      本集团应占 40%资产净值                       245,415            217,138
      商誉                                         322,767            301,855

      本集团应占权益之账面值                       568,182            518,993

      商誉结余之变动指按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之收市汇率将商誉(以德国齐格勒
      的功能货币计值)换算为人民币而产生之汇兑差额。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九个月           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1,246,046         1,620,019

      本期/年度盈利                                 34,026              7,201

      其他全面收益                                   (2,126)             408

      总全面收益                                    31,900              7,609

      本集团应占 40%之盈利                          13,611              2,881

      本集团应占 40%之其他全面收益                    (851)              164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德国齐格勒并无以人
      民币计值的银行及现金结余。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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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1.   存货

      存货指消防车、消防设备及相关材料。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29,349            25,895
      在制品                                           49,349            32,117
      制成品                                           67,413            80,220

                                                      146,111           138,232

      上述存货按成本值与净变现值之较低者列账。


2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63,872           224,238
      减: 呆坏账减值亏损                             (16,705)          (16,705)

                                                      247,167           207,533

      本集团给予客户之平均信贷期为30日至180日。在接纳新客户前,本集团会内部
      评估潜在客户的信贷质素并订定合适的信贷限额。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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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续)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按发票日计起并在扣除呆坏账减值亏损后)之账龄分析
      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 - 90 日                                       63,960           91,292
      91 - 180 日                                     64,362           42,095
      181 - 360 日                                    64,157           35,705
      360日以上                                       54,688           38,441

                                                     247,167          207,533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a)披露之部分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以美元定值外, 本集团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之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之账面值均以人民币计值。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已经逾期但未有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共值人
      民币118,845,000元(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4,146,000元)。该
      等款项属于若干最近无违约记录的独立客户。该等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之账龄
      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81 - 360 日                                    64,157           35,705
      360日以上                                       54,688           38,441

                                                     118,845           74,146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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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续)

      呆坏账减值亏损对账如下: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期初╱年初                         16,705        17,571        17,571
      期╱年内减值亏损                        -             -             339
      撇销款项                                -             -          (1,205)

      于期末╱年末                         16,705        17,571        16,705

      管理层严密监察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信贷质素,并认为可收回那些既无逾期
      亦无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根据本集团客户的付款习惯,逾期但并无减
      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一般可以收回,原因为该等客户之信贷质素并无重大
      变动亦没有发生重大损失事件。截至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二零
      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确认的呆坏账减值亏损是有关账龄超过两年的应收
      账款或正在清盘或处于严重财务困难当中的客户。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余持有
      任何抵押品。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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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应收相联公司款项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利息                                        -               2,151

      于二零一六年,本集团与CIMC Top Gear议决放弃股东贷款,并批准德国齐格
      勒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一日将该贷款转换为资本储备。德国齐格勒已于二零一
      七年一月结清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欠之利息。


24.   其他流动资产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理财产品                                       8,500             -



25.   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行及现金结余

      银行结余按每年零至0.35%(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零至0.35%)
      的利率获取利息。

      已抵押银行存款主要作为本集团获得的银行授信的抵押,并按0.35%(二零一六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0.35%)之年利率计息。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于中国以人民币计值之已抵押银行存款及银
      行及现金结余为人民币53,110,000元(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
      127,554,000元)。在中国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遵守中国外汇管理条例以及结
      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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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6.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109,648         106,397
      应计费用                                        60,423          61,312
      预收款项                                        43,076          44,001
      增值税、销售税及其他征税                        11,052          14,555

                                                     224,199         226,265

      应付账款 (按收货日计起) 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0 - 30 日                                       40,834          50,480
      31 - 60 日                                       9,017          12,292
      61 - 90 日                                       5,972           7,892
      90日以上                                        53,825          35,733

                                                     109,648         106,397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a)披露之部份应计费用及应付账款是分别以港元及美元
      定值外,本集团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之应付
      账款及其他应付款项之账面值全部以人民币定值。


27.   银行借贷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无抵押                                  -             10,000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贷全部以人民币计值, 并须于
      十二个月内偿还(于流动负债列示)。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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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27.   银行借贷 (续)

      银行贷款由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担保。于期末的平均利率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银行贷款                                         不适用           5.315%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未偿还之银行贷款乃按中国人民银行基
      准利率之110%至118%计息,本集团因而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


28.   拨备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止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于期初/年初                          16,224          -              -
      增加                                      -           -           16,224

      于期末/年末                          16,224          -           16,224

      拨备指一名业主向集团追讨欠租的租务纠纷所提之拨备。拨备金额是根据法庭
      判决书及管理层之估算而成。


29.   递延税项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有未动用税务亏损人民币148,012,000元(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43,300,000元)可供与未来盈利相抵销。由
      于不能预测未来盈利情况,故未有就未动用税务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于二
      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所有税务亏损均可无限期
      结转。

      于报告期结束时,与附属公司及一家相联公司的未分派盈利有关且未就有关暂
      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09,373,000元(于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人民币192,682,000元)。本集团未就该等差额确认负债是由于本
      集团及其关联公司能控制暂时差额转回的时间,而暂时差额很可能不会在可见
      将来转回。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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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30.   股本
                                                           股份数目            金额
                                                                             港元’000
      法定: 每股面值 0.01 港元(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0.01 港元)之股份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10,000,000,000         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每股面值 0.01 港元(于二零一六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0.01 港元)之股份

      于二零一六年一月一日,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一七年一月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4,078,571,430          40,786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综合财务报表所示结余                                    39,977           39,977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的目标,是以透过在债项与股本权益之间作出最佳平衡,确
      保本集团能持续经营,同时尽量增加股东的回报。

      本集团以债务调整资本比率为基础时刻监察资本。该比率以总债务除以经调整
      资本计算。总债务包括银行借贷。经调整资本包括股权的所有部份(即股本、
      保留盈利及其他储备)。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期间,本集团之策略是维持债务调整资本比
      率在合理水平,与二零一六年之策略无异。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
      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之债务调整资本比率分别为: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总债务                                                       -              10,000
      经调整资本                                              1,111,145        1,052,999

      债务调整资本比率                                          不适用               1%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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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股本(续)

      外界向本公司所施加的资本规定为本公司须于整个年度内一直维持其至少25%
      的已发行股份为公众持股量,方可维持其于联交所之上市地位。

      本公司并无获悉任何本公司股权之变动会引致其无法于整个年度内遵守该25%
      的公众持股量规定。


31.   以股份支付款项

      以股本结算的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股东于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九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该计划将有效至
      本公司于采纳日期后满十年当日营业时间结束时,期满后将不会进一步授出购
      股权。

      购股权计划旨在透过向合资格人士提供激励,使他们为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提
      供更好的服务及提高忠诚度,并透过股份拥有权提高有关人士为本集团作出贡
      献。由本公司董事会妥为授权的委员会可全权酌情根据购股权计划规则向本公
      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全职雇员(包括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执
      行及非执行董事)授出可认购股份的购股权。

      根据该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计划已授出惟尚未获行使之购股权若全部获行使
      时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逾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30%。在此规限内,在未
      获本公司股东事先批准前,根据该计划可予授出购股权之股份总数,加上任何
      其他计划所涉及股份数目,合共不得超逾在该计划获采纳当日本公司股份之
      10%,即285,500,000股本公司股份。在未获本公司股东事先批准前,任何人士
      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可获授之购股权的股份总数,不得超逾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1%。倘于任何一个年度授予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购股权超逾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0.1%及总价值超逾5,000,000港元,则必须获本公司股东批准。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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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以股份支付款项(续)

      以股本结算的购股权计划(续)

      有关人士必须于购股权授出日期起计二十一日内接纳有关购股权,并须就每份
      购股权支付1港元。购股权承授人可自购股权获接纳日期起至董事会厘定之日期
      止期间内随时行使购股权,惟购股权行使期以十年为限。行使价由本公司董事
      厘定,但不得低于本公司股份于授出日期之收市价、本公司股份在紧接授出日
      期前五个营业日之平均收市价或本公司股份面值(以最高者为准)。

      购股权之行使价由董事厘定,惟不得低于下列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于购股权要
      约日期于联交所每日报价单所载之收市价;(ii)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要约日前五个
      交易日于联交所每日报价单所载之平均收市价;及(iii)本公司股份于要约日期之
      面值(如适用)。

      购股权并不赋予其持有人分享股息或于股东大会上投票之权利。

      根据该计划可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为285,500,000股,占本公司于本报告日已发行
      股本之7%。

      购股权于本期/年度内之变动详情如下:
                                                                           截至
                                               截至                     二零一六年                    截至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         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
                                             日止九个月                 (未经审核)                十一日止年度
                                                       行使价                   行使价                     行使价
                                         购股权数目    (港元)     购股权数目     (港元)       购股权数目   (港元)

      于期初/年初及期末/年末尚未行使   115,625,000       0.42 115,625,000          0.42 115,625,000          0.42



      于期初/年初及期末/年末可予行使   115,625,000       0.42               -           -           -             -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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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以股份支付款项(续)

      以股本结算的购股权计划(续)

      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尚未行使之购股权乃于
      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授予本公司若干董事及若干本集团雇员。该等授出的
      购股权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包括首尾两
      日)十年内有效。

      所有授出之购股权已于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一日归属承授人,由购股权归属日起
      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没有购股权获行使。

      于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授出的购股权之估计公平值采用二项定价模式计算
      为19,956,000港元。该模式的输入数据如下:

                                                                              二零一五年

      于授出日期的股价                                                          0.365港元
      行使价                                                                     0.42港元
      预期波幅                                                                      55.5%
      购股权预计年期                                                                 10年
      无风险率                                                                     1.684%
      预期股息率                                                                      0%

      预期波幅乃以本公司股价在过去十年的历史波幅计算所得。

      于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雇员的股份支付款项评估公平值中约
      4,984,000 港元(相等于约人民币 4,398,000 元)(截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止九个月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为 7,487,000 港元(相等于约
      人 民 币 6,358,000 元 ) ( 未 经 审 核 ) 及 9,983,000 港 元 ( 相 等 于 约 人 民 币
      8,559,000 元))已自本集团盈利中扣除,并已于股份支付款项储备计入相应数
      额。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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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储备

      (a)    本集团

             本集团储备金额及其变动已呈列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综合
             权益变动表内。

      (b)    储备性质及目的

             (i)     特别储备

                     特别储备指所收购附属公司之股份面值与本公司根据集团重组就
                     收购发行股份面值之差额。

             (ii)    资本储备

                     资本储备指根据集团重组发行一家附属公司之股份予投资者所产
                     生之股份溢价。

             (iii)   股份支付款项储备

                     股份支付款项储备即本集团根据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s)所述就以股
                     本结算的股份支付款项所采纳会计政策而确认雇员获授予但未行
                     使之实际或估计购股权数目之公平值。

             (iv)    汇兑储备

                     汇兑储备包括换算海外业务之财务报表产生之所有汇兑差额。该
                     储备乃根据财务报表附注4(d)所载之会计政策处理。

             (v)     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指应占相联公司之其他全面收益。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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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收购附属公司

      于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 本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收购川消汽车服务之所有股
      本权益。川消汽车服务为一家于四川省成立,主营消防车维修保养服务之公司。

      于收购日期所获得之资产及承担之负债的详情载列如下:

                                                             收购时确认值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附注 16)                                      423
      存货                                                             1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618
      银行及现金结存                                                  473

                                                                    1,525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358)
      当期税项负债                                                    (19)

                                                                     (377)

      本集团应占之可识别净资产公允值                                1,148

      收购代价                                                       (800)

      议价收购收益                                                    348

      收购产生之现金流出净额:

      以现金支付之收购代价                                           (800)
      获得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473

                                                                     (327)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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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34.   现金流量表附注

      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对账如下:

      下表为集团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变动达情, 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
      生之负债乃为现金流量或将来现金流量于集团之合并现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
      动现金流量之负债。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七年
                                 一月一日      现金流        利息支出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附注 27)           10,000      (10,131)         131              -



35.   资本承担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的资本承担如下: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525              14,205



36.   经营租赁承担

      作为承租人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根据不可撤销经营租赁之未来最低租赁应付款总额
      为: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2,497               1,991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3,094               3,366

                                                             5,591               5,357

      经营租赁租金指本集团须就其若干物业、办事处及员工宿舍支付之租金。租期
      介乎六个月至三年,而租赁期内之租金为固定的,且不包括或然租金。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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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37.   退休福利计划

      在中国营运之集团公司参与由中国政府经营之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所有合
      资格中国雇员均有权取得年度退休金,金额相等于彼等于退休日之最终基本薪
      金之固定份额。本集团须向退休计划作出指定供款,供款额为其合资格中国雇
      员基本薪金之19%(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19%)。除每年供款
      外,本集团无负有其他退休后福利的责任。根据此等安排,于截至二零一七年
      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支付之退休计划供款费用为人民币6,456,000元(二零一六
      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分别为人民币
      6,088,000元(未经审核)及人民币7,566,000元)。

      按照香港有关之强制性公积金法例和规例,本集团已为所有合资格香港雇员订
      立一项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其
      他资产分开持有,并由独立强积金服务供货商管理。根据强积金计划之规则,
      雇主及其雇员均须按强积金计划之规则所规定之比率供款。本集团在强积金计
      划之唯一责任便是按强积金计划规定供款。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扣除
      之强积金计划之退休福利计划供款指本集团根据强积金计划规则所规定之比率
      须予支付之供款总额。于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内,本集团已支
      付之强积金计划供款合共为人民币79,000元(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及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为人民币58,000元(未经审核)及人
      民币88,000元)。


38.   关连人士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段落所披露的关连人士之交易及结余外,本集团于期╱年
      内与关连人士进行以下交易:

                                           截至        截至          截至
                                       二零一七年   二零一六年   二零一六年
                                       九月三十日   九月三十日   十二月三十一
                                         止九个月    止九个月      日止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未经审核)

      应收相联公司之利息收入                -            -             1,420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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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39.   或然负债

      于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于二零一六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无)。

40.   报告期后事项

      (i)   收购事项

      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万盛科技订立以下两项买卖协
      议:

      德利国际协议:   分别自Sharp Vision Holdings Limited (“Sharp Vision”)及丰强
                       有限公司 (“丰强”) 收购德利国际有限公司 (“德利国际”),中
                       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 之附属公
                       司)78.15%及21.26%股权(“收购德利国际事项”);及。


      天达协议:       自裕运控股有限公司 (“裕运控股”) 收购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
                       备有限公司 (“天达”) 30%股权(“收购天达事项”)。

      收购德利国际事项及收购天达事项合称「建议收购事项」。完成收购天达事项须
      待完成收购德利国际事项后,方可作实。

      根据德利国际协议及天达协议,本公司将向Sharp Vision、丰强及裕运控股(或
      彼等各自之代名人)发行最多7,470,108,040股代价股份(“代价股份”)及本金总
      额上限人民币2,093,133,694元之可换股债券。于完成建议收购事项后,假设除
      发行及配发代价股份外,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中集(透过其于Sharp
      Vision及CIMC Top Gear B.V.之间接控股)将持有本公司51%股权。

      建议收购事项之完成须达成若干先决条件后方可作实,包括但不限于将于二零
      一八年四月十一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上,获得合资格投票之本公司股东批
      准。

      建议收购事项之详情载于本公司与中集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四日刊发之联合公
      告,以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之通函。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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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报告期后事项(续)

      (ii)   配售本公司新股份

      于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本公司与深圳国调招商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认购人”,为于中国成立之有限合伙企业)订立认购协议(“认
      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配发及发行,及认购人同意认购673,225,000股本
      公司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366港元(“认购事项”)。认购事项须待若干先决条件
      获达成后方可作实,包括完成收购德利国际事项以及合资格投票之本公司股东
      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批准。

      认购事项之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之公告以及本公司日期
      为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五日之通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