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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集团: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准则差异调节表鉴证报告2018-03-16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准则差异调节表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8]48460008 号




目   录

1、 鉴证报告  1-3

2、 准则差异调节表  4-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Postal Address:5-11/F,West Tower of China Overseas Property Plaza, Building 7,NO.8,Yongdingmen

                  Xibinhe Road, Dongcheng District, Beijing

                  邮政编码(Post Code):100077

                  电话(Tel):+86(10)88095588     传真(Fax):+86(10)88091199




                          准则差异调节表鉴证报告

                                                                     瑞华核字[2018]48460008 号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将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消
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简称“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综合财务报表权益总额和截至二
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净利润金额(以下简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信息”),调整至按照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份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包括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生效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
南、讲解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权益总额和净利润金
额(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信息”)而编制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以下简称“准
则差异调节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 管理层对差异情况表的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编制准则差异调节
表是中国消防管理层的责任。该等责任包括获得对中国消防会计政策详细的理
解,将这些会计政策和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比较,针对上述不同会计政策对中国消
防财务报表中权益总额和净利润金额的潜在影响做出定性及定量评估等。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准则差异调节表发表鉴证结论,并
按照双方同意的业务约定条款,仅对中国消防报告我们的结论,除此之外并无其
他目的:

                                                   1
    (1)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信息是否来源于中
国消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综合财务
状况表和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2)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差异调节事项,是否已在所有重大方
面根据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所述的编制基础,反映了中国消防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信息和企业会计准则信息的差异;
    (3)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的计算是否正确。

    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就我们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准则差
异调节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准则差异调节表是否在所有
重大方面反映中国消防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香港财务报告信息
与企业会计准则信息的差异的充分适当的证据。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
师的判断,包括对准则差异调节表是否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我们的鉴证工
作主要包括:
    (1)检查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信息是否来源
于中国消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综合
财务状况表和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2)检查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差异调节事项,是否已在所有重
大方面根据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所述的编制基础,反映了中国消防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信息和企业会计准则信息的差异;
    (3)检查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的计算是否正确。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在我们鉴证业务范围内,我们没有按照中国会计师审计准则或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阅准则执行审计或审阅业务,因此不发表审计意见或审阅结论。


                                     2
    三、 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1)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信息来源于中国消
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综合财务状况
表和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2)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列示的差异调节事项,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根
据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中描述的编制基础,反映了中国消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信息和企业会计准则信息的差异;
    (3)后附的准则差异调节表的计算正确。


    四、 使用和分发限制
    本鉴证报告仅供中国消防在实施对 Pteris Global Limited 的收购计划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呈报,不得用于其它目的。我们特此声明不对任何其他方承担任何
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疏忽引致的责任)。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本报告及其任何
部分或任何内容均不应向任何其他方披露;我们有权自行决定是否给予此等书面
同意以及此等书面同意的前提条件(包括接受披露方须承担保密义务以及无权依
赖本报告等)。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邢向宗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燕玉嵩



                                            2018 年 3 月 15 日




                                    3
                      关于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财务报表中权益总额和净利润金额的准则差异调节表


    一、准则差异调节表编制基础
    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消防”或“本公司”)管理层对
中国消防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权益总额和净利润
金额的准则差异调节事项执行了以下工作:
    (1)获取本公司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以下简称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经审计的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综合财务报表权
益总额和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净利
润金额(以下简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信息”);
    (2)比较中国消防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财务报表采用的按
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与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份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包括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生效的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
讲解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就有关差异对权益总额和净
利润金额的重大财务影响进行量化;
    (3)编制中国消防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信息调整至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信息(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信息”)
的调节事项。

    二、准则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千元
                                       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项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信息    调节事项合计       企业会计准则信息
权益总额                      1,111,145                -              1,111,145


                              截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项目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信息    调节事项合计       企业会计准则信息
净利润                           18,170                -                 18,170


                                   4
    三、准则差异调节事项
    中国消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制定的会计政策与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准
则差异调节表中未产生重大影响的调节事项。




编制单位:中国消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李胤辉                           董事:郑祖华




    2018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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