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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集团: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2019-03-28  

						                  关于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962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审计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集团”)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
审字(2019)第 1003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公允列报是中集集团管理层
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整体
发表审计意见。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中集
集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情
况表”)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的要求及参照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2019 年 1 月修订)规
定的资金占用情况汇总格式,中集集团编制了上述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情
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
性及完整性是中集集团管理层的责任。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19)第0962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
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们是否发现任何事项使我们
相信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
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情况表实施
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工作程序。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由中集集团编制的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
计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本报告仅作为中集集团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
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周伟然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19 年 3 月 27 日
                                                       蔡智锋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单位:万元
                                                                       2018 年        2018 年度                       2018 年 度   2018 年
                                 往来方与上市     上市公司核算         期初           往来            2018 年度       偿还         期末
                                 公司的关联关                          往来资金       累计发生金额    往来资金        累计发生     往来资金
资金往来方名称                   系               的会计科目           余额           (不含利息)    的利息          金额         余额          往来形成原因           往来性质
碧桂园地产及其子公司(“碧桂园    子公司的少数股                                                                                                  同 比 例股 东经营 借
地产”)                          东               其他应收款                      -      202,850.59               -            -   202,850.59    款(注 1)               经营性往来
镇江中集润宇置业有限公司(“润                                                                                                                    同 比 例股 东经营 借
宇置业”)                        本集团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33,124.95                 -      2,669.51      10,099.26    25,695.20    款(注 2)               经营性往来
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集团重要股东
(“招商地产”)                   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7,065.00                -               -            -      7,065.00   股权转让款(注 3)       经营性往来
上海丰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同 比 例股 东经营 借
(“上海丰扬”)                  本集团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3,420.42                -               -            -      3,420.42   款(注 4)               经营性往来
南通新洋环保板业有限公司(“南
通新洋”)                        本集团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1,381.27         1,000.00       102.79        1,381.27      1,102.79   股东经营借款(注 5)     经营性往来
新洋木业 (香港)有限公司(“新洋                                                                                                                   同 比 例股 东经营 借
木业”)                          本集团联营企业   其他应收款               407.51             19.63               -            -       427.14    款(注 6)               经营性往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New Horizon Shipping UG          本集团合营企业   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14,207.26         44,973.75               -     1,217.88    57,963.13    融资租赁(注 7)         经营性往来
利华能源储运股份有限公司(“利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华能源”)                        本集团联营企业   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14,106.50                 -               -     7,719.15      6,387.35   融资租赁(注 8)         经营性往来
                                 子公司的少数股
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东               应收账款                7,297.43       123,356.23               -   121,920.18      8,733.48   货物销售               经营性往来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       本集团重要股东
其子公司(“中远海发”)           的子公司         应收账款              30,676.41        138,553.09               -   169,107.22       122.28    货物销售               经营性往来
                                                                                                                                                 质 量 保证 金及其 他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              1,525.36                -               -     1,443.23        82.13    往来                   经营性往来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资产及长期应收款        7,194.10         5,683.53               -     7,607.92      5,269.71   融资租赁(注 9)         经营性往来
                                                                                                                                                 货 物 销售 及提供 劳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应收账款              16,200.90         18,358.35               -    18,248.84    16,310.41    务                     经营性往来
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       预付账款                1,196.28          449.75                -     1,196.28       449.75    货物销售               经营性往来
总计                                                                   137,803.39        535,244.92      2,772.30     339,941.23   335,879.38
  本表已于2019年3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注 1: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本集团子公司中集产城与东莞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以及东莞市麻涌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向碧桂园地产子公司东莞市
正易投资有限公司(“东莞正易”)增资人民币 47,619,000 元以获取其 7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
原本东莞正易对 东莞碧桂园的内部往来转变为对关联公司的借款 ,贷款期末余额人民币
130,813.10 万元。
      于 2018 年 8 月 10 日,本集团子公司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集团联营企业曲靖
市中碧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亦为碧桂园地产子公司)按股权比例 49%提供的无息贷款,共计
人民币 59,781.78 万元。贷款期末余额人民币 59,781.78 万元。
      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起,本集团子公司中集产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本集团子公司的
少数股东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青岛碧桂园博林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无息贷款,共
计人民币 12,255.71 万元,贷款期末余额人民币 12,255.71 万元。
      合计对碧桂园地产及其子公司贷款期末余额人民币 202,850.59 万元。


     注 2:于 2016 年 10 月 14 日,本集团将全资子公司润宇置业 80%的股权转让予南京市
高淳区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原本集团对润宇置业的内部资金拆借
转变为对关联公司的借款。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余人民币 25,695.20 万元尚未收回。


      注 3:于 2007 年 12 月 25 日,本集团将全资子公司上海丰扬 60%的股权以人民币
35,325.00 万元转让予招商地产,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收到的股权转让余款为人民
币 7,065.00 万元。此部分尾款根据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将于上海丰扬海德花园项目二号地拆迁
完成后的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目前二号地块拆迁工作仍在进行中。

      注 4:于 2007 年 12 月 25 日,本集团将全资子公司上海丰扬 60%的股权转让予招商地
产,原本集团对上海丰扬的内部往来转变为对关联公司的借款。根据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
后,招商地产将会根据股权比例来承担该笔借款,视作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对上海丰扬提供经
营资金支持。2008 年期间,招商地产已将部分款项划入上海丰扬,并由上海丰扬偿还给本集团;
同时本集团与招商地产按股权比例增加了对上海丰扬的借款。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尚
余上海丰扬应付本集团的股东借款人民币 3,420.42 万元。


      注 5:于 2018 年,本集团子公司中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本集团联营企业新洋木业的全
资子公司南通新洋提供贷款共计人民币 1,000 万元。贷款期末余额人民币 1,102.79 万元,包括
未收回的贷款本金人民币 1,000.00 万元及应收利息人民币 102.79 万元。

      注 6:于 2006 年 6 月 20 日,本集团通过全资下属子公司 Supercrown Enterprise Inc.
对新洋木业增资。增资后,Supercrown Entereprise Inc. 持有新洋木业 20% 股权。增资与贷款
协议约定:新洋木业各股东按股权比例为新洋木业提供贷款,该笔贷款全部用于南通新洋环保
板业有限公司(“南通新洋”)为新洋木业的全资子公司,从事集装箱用竹木地板生产的竹木地板经
营项目,其中 Supercrown Enterprise Inc.为新洋木业提供港币 487.50 万元无息贷款。2018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本期发生额人民币 19.63 万元为汇率变动的影响。


      注 7:本集团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近海船融资租赁给本集团合营企业 New
Horizon Shipping UG。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含一年内到期)应收 New Horizon
Shipping UG 租金尚余金额为人民币 57,963.13 万元。
     注 8:本集团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半挂车融资租赁给本集团联营企业利华能
源。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含一年内到期)应收利华能源租金尚余金额为人民币
6,387.35 万元。


     注 9:本集团子公司中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将半挂车融资租赁给本集团联营企业宁夏长
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亿新威能源有限公司以及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长期(含一年内到期)应收宁夏长明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四川中亿新威能
源有限公司以及玉柴联合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租金尚余金额为人民币 5,269.71 万元。


     注 10:本集团并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