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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集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对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2019-10-31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对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国国
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
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对公司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就未来三年(2020 年、
2021 年、2022 年)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事前对公司与中远海发就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实,我们认为公
司与中远海发的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是生产经营所必需,双方签署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中
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商品框架协议》(2020 年、2021 年、2022 年)是在日常
业务中订立,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遵循了一般商业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

2、我们认为公司与中远海发持续关连交易\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公司关连\联董事
刘冲先生、明东先生进行了回避表决,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独立董事:
何家乐
潘正启
吕冯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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