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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蓝天: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20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7-58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2、关于收购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惠州市立信通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3、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绿色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本公司符合现行绿色债券政策和绿色债券发行条
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资格,不存在不得公开发行债券的相关
情况。

                                                                             1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亿元(含 20.00 亿元),
可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
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债券期限
       本次公开发行的绿色债券期限为不超过 5 年期,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等含权方案设计由公司及其授权人士与承销机构共同商议决
定。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由公司与承销机构根据发
行时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
       (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绿色债券的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合格
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
    (5)票面金额、债券价格
       本次绿色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固定资产投资
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7)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8)债券转让事宜
       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发行结束后,在满足相关规定条件的前提下,
将尽快在相关交易场所申请办理转让相关手续。
       (9)承销责任
       本次绿色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
    (10)担保方式
    本次发行绿色债券拟由东旭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11)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作出决议,并将至少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绿色债券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绿色
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绿色债券发行
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
务。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 1、3、4 及 5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