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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蓝天: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2018-10-16  

						                       北 天元律师
                    东旭蓝天新
                关于东      新能源股 限公司
                    第八次临时股东大
             2018 年第               法律意见

                                                    天股字(20018)第 543 号
                                                  京天

    东旭蓝天新
致:东                有限公司
            新能源股份有

    东           有限公司(
       新能源股份有                                      八次临时股东
                         (以下简称““公司”)20018 年第八
    以下简称“本
会(以                  会”)采取现
              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投票与         方式召开,其
                                             相结合的方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北京
现场会                            京市海淀区复         旭大厦综合会
                                               2 号院东旭
    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
室召开                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
    本次股东大
参加本                议,并根据《中华人民
            大会现场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
                                           司法》、《中
    法》     简称“《证券
证券法 (以下简                                      规则(2016 修订)》(以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会规则》”)以 《东旭蓝
简称“《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 公
    程》”)等有
司章程                          东大会的召
              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                 席现场会议人
                                           程序、出席
    格、召集人
的资格                议表决程序
            人资格、会议      序及表决结果           意见。
                                           出具本法律意

    为           本所律师审查
       法律意见,本        查了《东旭         限公司第九届
                                      源股份有限
    第六次会议
事会第                          蓝天新能源股
            议决议公告》、《东旭蓝           公司关于召开 2018 年第
    时股东大会
次临时                以及本所律师
            会的通知》以        师认为必要 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
    场会议股东的身份和资
席现场                资格、见证了本次股东         与了本次股东
                                           开,并参与
    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
会议案                计票工作。

    本           《证券法》、《律师事务
       办律师依据《                             务管理办法》和
                                        券法律业务
    师事务所证
《律师                务执业规则
            证券法律业务                          本法律意见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      见出具日以前
    生或者存在
经发生                严格履行了
            在的事实,严                        勤勉尽责和诚
                              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诚实信用原
    了充分的核
进行了                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
            核查验证,保                   实、准确、完整,所发
    见合法、准确,不存在
的意见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并承担相应法
                                           大遗漏,并




责任。

    本           将本法律意
       办律师同意将      意见作为本次           定文件,随同
                                      会公告的法定
    告文件一并
他公告                证券交易所
            并提交深圳证      所(以下简称         告,并依法对
                                           )予以公告
    法律意见承
具的法      承担责任。

    本           业公认的业
       按照律师行业      业务标准、道         精神,对公司
                                      勤勉尽责精
    文件和有关
供的文                了核查和验
            关事实进行了      验证,并出具 见如下:

    一           召集、召开
       股东大会的召      开程序

    公         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作出
       董事会第六                                     集本次股东大
                                              出决议召集
并于 2                过指定披露
       年 9 月 29 日通过                          天新能源股
                              露媒体发出了《东旭蓝天      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次临时
于召开 2018 年第                的通知》,载
                      时股东大会的                   大会的时间、地
                                             本次股东大
    审议事项、出席会议对
点、审                        议登记办法等
                      对象和会议

    公           用现场投票
       股东大会采用      票和网络投票 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在北京
现场会                            京市海淀区复         旭大厦综合会
                                               2 号院东旭
    开,由公司董
室召开                继伟先生主持会议,完
              董事长侯继                   会议议程。本次股东大
    络投票通过
的网络                东大会网络
            过深交所股东      络投票系统进     深交所交易
                                           通过深      易系统进行投
    体时间为:2018 年 10 月 15 日上 9:30 至 11:30,下 13:00 至 15:00;通
的具体                           上午              下午
    所互联网投
深交所                行网络投票
            投票系统进行      票的起止时间 2018 年 10 月 14 日下午 15:00
至 20118 年 10 月 15 日下午 15:00。

    本           股东大会的
       认为,本次股      的召集、召开           政法规、《股
                                      合法律、行政
    规则》和《公司章程》
大会规                》的规定。

    二           会的人员资
       本次股东大会      资格、召集人

            席本次股东大
    (一)出席        大会的人员资格

    出           会的股东及
       本次股东大会      及股东代理人         式)共 6 人,共
                                      络投票方式
    有公司有表
计持有      表决权股份 4 2 股,占公 数的 31.13009%,其中:

             席公司现场
    1、根据出席                提供的股东
                     场会议股东提                 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




    的授权委托
股东的                身份证明等
            托书和个人身                          股东大会现
                              等相关资料,出席本次股      现场会议的股
    东代表(含
及股东                人)共计 3 人,共计持
            含股东代理人                    有表决权股份 416,267,202
    占公司股份
股,占      份总数的 31..1304%。

    2         息有限公司提
      圳证券信息        提供的网络         次股东大会网
                                   ,参加本次
    的股东共计 3 人,共计持有公司
投票的                         司有表决权             公司股份总数
                                          6,800 股,占公
0.00055%。

    公 监   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并
          高级                              股份的股东(或
                                   司 5%以上股
    代理人)以外其他股东
股东代                        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东(或股东                              者”) 5 人,
    司有表决权
表公司      权股份数 2,0001,800 股,占公司股 0

    除         东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董事
       股东及股东                          事会秘书、本所律师出
    议,部分高
了会议                员列席了会
            高级管理人员      会议。

            次股东大会的
    (二)本次        的召集人

    本           人为公司董
       大会的召集人      董事会。

    网           其进行网络
       股东资格在其      络投票时,由         行认证。在参
                                      所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
网络投                        关法律法规及
                      均符合有关           程的前提下,经核查,本
    认为,本次
律师认                出席会议人
            次股东大会出                        资格均合法、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有效。

    三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股东大会的表

    经         会所表决的事
       次股东大会        事项均已在         股份有限公司
                                    天新能源股
              第八次临时
于召开 2018 年第                的通知》中
                      时股东大会的

    本           场投票与网
       大会采取现场      网络投票相结           议程的议案进
                                      式,对列入议
    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
了审议                        或者不予表决
                      理由搁置或

    本           事项的现场
       大会所审议事                          股东代表及
                         场表决投票,由监事、股      及本所律师共
    计票、监票。本次股东
进行计                          络投票情况
                      东大会的网络                 有限公司向公
                                           证券信息有
    的投票统计
提供的      计结果为准。




    经           场表决结果
       络投票及现场      果,本次股东           结果如下:
                                      议议案表决结

            议通过了《关
    (一)审议                 公司章程>的
                      关于修改<公

    本           事项,需获得
       及特别决议事        得出席本次         所持表决权股
                                      全体股东所
    的三分之二
总数的                通过。
            二以上审议通

    表                     ,占出席会
       同意 416,2274,002 股,                 表决权股份总
                                      东所持有表
的 1000.0000%;反 0 股,占 所有股东所         数的
                                      权股份总数 0.0000%%;
                       有股东所持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持有表决权股 的 0.0000%。

    其         票情况为:同意 2,0011,800 股,占
       投资者投票                                    议所有中小投
                                             占出席会议
    持有表决权
者所持                                              席会议所有
            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      有中小投资者
    表决权股份
持有表      份总数的 0.00000%;弃权 0 股,占         投资者所持有
                                             所有中小投
    股份总数的 0.0000%。
决权股

    表 通过。

    (二)审议        关于为全资
            议通过了《关                        能源科技有
                              资子公司长沙旭欣新能      有限公司向银
    流动资金借
申请流                保的议案》
            借款提供担保

    表                     ,占出席会
       同意 416,2274,002 股,                 表决权股份总
                                      东所持有表
的 1000.0000%;反 0 股,占 所有股东所         数的
                                      权股份总数 0.0000%%;
                       有股东所持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      持有表决权股 的 0.0000%。

    其         票情况为:同意 2,0011,800 股,占
       投资者投票                                    议所有中小投
                                             占出席会议
    持有表决权
者所持                         反对             议所有中小
            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 0 股,占出席会议      小投资者所持
    权股份总数 0.0000%%;弃权 0 股
表决权      数的                             中小投资者
                                   席会议所有中      者所持有表决
    总数的 0.00000%。
股份总

    表 通过。

    四 意见

    综                   股东大会的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                 合法律、行政
                                    开程序符合




              股东大会规
规、《上市公司股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规则》和《公                        股东大会现场
                                                  出席本次股
    人员资格及
议的人                格合法有效
            及召集人资格      效;本次股东         表决结果合法
                                           决程序、表
效。

    下无正文)
(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