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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蓝天: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5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17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2日以文本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4日下午
2: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王甫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董事王甫民先生为代理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的议
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侯继伟先生辞去董事会相关职务的公告》)
    鉴于侯继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推举,由董事王甫民先生代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
董事会秘书职务。公司将择机尽快完成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的选
举。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对董事候选人卢召义先生的
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该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任职
资格。董事会同意卢召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
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对卢召义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进行了核查,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卢召义先生简历
    卢召义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EMBA,注册一级建造师,
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上海复星集团中国合伙人,上海星景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起担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保板块负责
人,助推公司成为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现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
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卢召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
管的情形;卢召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