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2019-04-3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23日
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陈爱珍女士、王立勇先生、何为先生和许健先生
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鉴于本报告主要内容为独立董事2018年的履职情况,应由2018
年任职的独立董事述职,本报告的述职人分别为陈爱珍女士、王立勇先生、何为先生、许
健先生及2018年7月换届离任的独立董事董志勇先生、李东昕女士。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审慎地行使公司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2018年度出席及列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
是否连续两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列席股东大
独董姓名 缺席(次) 次未亲自参
董事会次数 席(次) 席(次) 会的次数
加会议
陈爱珍 17 17 0 0 —— 10
董志勇 7 7 0 0 —— 4
李东昕 7 7 0 0 —— 4
王立勇 17 17 0 0 —— 10
何为 10 10 0 0 —— 6
许健 10 10 0 0 —— 6
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我们认真进行事前审查,就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项目投资等情况,与公司高管、内部审计部、财务部等有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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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我们与其他董事、监事充
分交流,积极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就有关事项发表专业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做出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薪酬与考核两个专门委员会。我们既是公司的独立董事,也分
别是公司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本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相关专业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制度规定,本着勤勉尽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履行专业委员职责,积极开
展相关工作,有效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经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的认真审核,我们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
序号 独立
会议时间 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类型
1、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酒店
管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签订装修工程
第八届董事会第 施工总承包合同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
1 2018 年 3 月 14 日 同意
五十三次会议 见
2、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及内控
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独立意见
2、对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独立意见
3、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
2 2018 年 4 月 24 日 4、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 同意
五十四次会议
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独立意见
6、关于续聘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及内控
2
审计单位的独立意见
1、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八届董事会第 (草案)》的独立意见
3 2018 年 6 月 4 日 同意
五十六次会议 2、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
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独立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
4 2018 年 7 月 8 日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五十八次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3、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
可及独立意见
4、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
第九届董事会第
5 2018 年 7 月 23 日 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同意
一次会议
5、关于公司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的独立意见
6、关于与东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共同
投资内黄县 PPP 项目暨关联交易的事
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6 2018 年 8 月 16 日 同意
二次会议 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
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第九届董事会第
7 2018 年 8 月 30 日 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同意
四次会议
2、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8 2018 年 9 月 5 日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五次会议
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环鑫融商贸有
第九届董事会第
9 2018 年 9 月 28 日 限公司继续向关联方出租房产暨关联 同意
六次会议
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0 2018 年 10 月 10 日 第九届董事会第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 票决议有效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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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次会议 期的独立意见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独立意见
1、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
立意见
2、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第九届董事会第
11 2018 年 11 月 28 日 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独立意见 同意
九次会议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为东旭新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及相关公司增资的独立意
见
第九届董事会第
12 2019 年 3 月 1 日 关于董事会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十一次会议
1、关于聘任卢召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第九届董事会第 的独立意见
13 2019 年 3 月 15 日 同意
十二次会议 2、关于公司参与设立青岛旭蓝产业基
金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在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履行职
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对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在发表相关事项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保
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后社会及投资者的反响,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
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
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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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报告期内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独立董事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尽责的履职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及职能部门的沟通,坚持独立、客观的
判断原则参与董事会决策,同时加强自身学习,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
稳定发展提供更多建议,更好的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促进公司更加规范、稳健的经
营,更好的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对此表示感谢。
特此报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爱珍、王立勇、何为、许健
董志勇、李东昕
二〇一九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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