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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旭蓝天: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5-09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29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2019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2019年5月8日以通讯形式召
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卢召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卢召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职务(简历附后),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由其代行董
事会秘书相关职责,公司将择机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举。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李泉年先生、李明先生、黄志良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 审议通过了《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详见同
日披露的《关于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李泉年先生、李明先生、黄志良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融业务的风
险处置预案》(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在东旭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存款等金
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
    鉴于公司与财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均为东旭集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
联董事李泉年先生、李明先生、黄志良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




                                                                      2
附件:

董事长简历:
    卢召义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长江商学院 EMBA,注册一级建造
师,高级工程师。曾任中国建筑第一工程局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东方园林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上海复星集团中国合伙人,上海星景股权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起担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保板块
负责人,助推公司成为环保新能源综合服务商。现任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卢召义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卢召义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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