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旭蓝天: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6-11  

						证券代码:000040              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公告编号:2019-040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通知于2019年6月6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6月10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人。会议召集人为
公司董事长卢召义先生,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菲斯克旭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旭元
新能源”)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金融”)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向信达金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融资额度(最终贷款额度以实际
审批结果为准),期限8年,本次拟用于融资租赁的租赁物为宁夏旭元新能源位于
宁夏青铜峡市的50MW光伏电站。公司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租赁期限届满,在宁夏旭元新能
源清偿完毕租赁合同项下应付信达金融的全部租金、留购价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100.00元)及其他应付款项后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1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及公司为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