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新后)2017-07-08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7-94 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 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方联”)向
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玖亿陆仟捌佰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资金用于惠州“中洲天御花园”项目建设。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惠州方联向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玖
亿陆仟捌佰万元整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
的利息、罚息(如有) 、复利(如有)、回购溢价款(如有)、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如
有)、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
用、税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差旅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经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平安信托
有限责任公司(下简称“平安信托”)达成战略合作,平安信托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
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本公司同意为平安信托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人民币伍拾亿元担保额度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惠州方联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7年01月成立,现注册地点为惠州市江北文昌一路7
号华贸大厦1单元30层02号。法定代表人林长青,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
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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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惠州方联的股权架构如下: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100% 100%
深圳市中洲地产 深圳市中洲资本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95% 5%
惠州方联房地产
有限公司
3、惠州方联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16 年 12 月末 2017 年 3 月末
资产总额 232,559.21 277,412.03
负债总额 243,736.92 288,549.17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8,260.00 18,26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25,476.92 270,289.17
净资产 -11,177.72 -11,137.14
科目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300.69 54.11
净利润 -2,055.73 40.58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惠州方联向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玖亿陆仟捌
佰万元整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罚息(如有) 、复利(如有)、回购溢价款(如有)、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如有)、赔
偿金、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本合同
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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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差旅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惠州方联向深圳市平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玖
亿陆仟捌佰万元整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及由此产生
的利息、罚息(如有) 、复利(如有)、回购溢价款(如有)、其他类型资金占用成本(如
有)、赔偿金、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保险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主合同、
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置费
用、税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送达费、公告费、律
师费、差旅费)。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经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平安信托
达成战略合作,平安信托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
信,本公司同意为平安信托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该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人民币伍拾亿元担保额度
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55,616.91 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27.76%。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
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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