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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洲控股: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更新后)2017-07-08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7-95 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 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联顺”)向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壹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资金用于青岛“半岛城邦”项目建设。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青岛联顺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壹

仟万元整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

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经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达成战略合作,中建投信托向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本公司同意为中建投信托向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伍拾亿元担保额

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青岛市联顺地产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成立,现注册地点为青岛胶州市香港路1号少

海发展管理处A座二楼201室。法定代表人尹善峰,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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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项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稀有

金属)批发、零售。

    2、青岛联顺的股权架构如下: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100%

                                     青岛市联顺地产
                                        有限公司

    3、青岛联顺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                  2016 年 12 月末           2017 年 3 月末

 资产总额                                    79,107.28               83,327.17

 负债总额                                    73,308.28               77,682.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73,308.28               77,682.08

 净资产                                       5,799.00                 5,645.09



            科目                  2016 年 1-12 月           2017 年 1-3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893.25                  -205.21

 净利润                                       4,946.28                  -153.91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为青岛联顺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壹仟万元

整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

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

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因债

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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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青岛联顺向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玖亿壹

仟万元整贷款本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

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

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

定。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经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

中建投信托达成战略合作,中建投信托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

亿元整的授信,本公司同意为中建投信托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

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该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述伍拾亿元担保额

度内,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55,616.91 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27.76%。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

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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