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成都中洲洲成房地产有限公司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2017-11-25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7-129 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 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成都中洲洲成房地产有限公司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与
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达成战略合作,中建投信托向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本公司同意为中建投信托向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不超过人民币伍拾亿元整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因业务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中洲洲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洲成”)
向中建投信托申请融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融资可分期发放,各期期限均为 12
个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成都洲成向中建投信托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期限为自主合
同项下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该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5《关于与中建投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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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中洲洲成房地产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07 月成立,现注册地点为成都市成华区迎
晖路 151 号(成华区建材路临西南汽贸地块)。法定代表人熊军,注册资本为 6,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
2、成都洲成的股权架构如下: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深圳市中洲资本 深圳市长城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85% 10% 5%
成都深长城地产有限公司
100%
成都中洲锦江 中保盈晟(深圳) 成都市蜀晟华 成都市蜀协信
房地产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商务信息咨询中心 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80% 8% 8% 4%
成都中洲洲成房地产有限公司
3、成都洲成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2017.09.30 2016.12.31
资产总额 77,843.18 52,234.50
负债总额 73,140.37 46,635.34
其中:银行贷款 31,000.00 44,600.00
其中:流动贷款 63,140.37 2,035.34
净资产 4,702.81 5,599.15
营业收入 0 0
利润总额 -860.46 -532.02
净利润 -896.35 -400.85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成都洲成向中建投信托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
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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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
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期限为自主合同项下各
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为成都洲成向中建投信托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叁仟万元整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范围为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补偿金、
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
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
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
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债务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保证期限为自主合
同项下各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该笔担保金额在本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 5《关于与中建投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及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
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61,009.87 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91.83%。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
担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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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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