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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洲控股: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5-16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76 号
债券代码:112281              债券简称:15 中洲债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5 日以通讯

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全体监事参

与了通讯表决。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调整后的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重新进行审

核后,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满足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监事会同意对本次

授予的对象和数量进行调整: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从 68 人调整为 66 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

的数量由 20,000,000 股相应调整为 19,732,453 股,预留股票期权股份数不变。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通过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进行了核实,发表意见

如下:

    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

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

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5 月 15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行权价格 15.40 元/股向 66 名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 17,732,453 份。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