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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洲控股:关于为联营公司嘉兴洲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2018-10-30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128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联营公司嘉兴洲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融资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业务需要,本公司联营公司嘉兴洲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洲桂”)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

2 年,资金用于嘉兴中洲碧桂园花溪源著项目开发建设,并以嘉兴中洲碧桂园花溪源著

项目土地、项目在建工程为上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以嘉兴洲桂 100%股权为上述贷款提供

质押担保,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100%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按照 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

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借款合

同项下嘉兴洲桂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

等全部费用、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

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 51%。反担保的期限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

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上述反担保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嘉兴洲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2月成立,现注册地点为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

店镇兴乐路599号109室。法定代表人唐鹏,注册资本为5,882.353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

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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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洲桂的股权架构如下: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中保盈泰(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1%                          49%

                           上海深长城                          上海碧瀛
                           地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                         49%

                                            嘉兴洲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洲桂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17 年 12 月末        2018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0.00            63,222.65

       负债总额                                              0.00            63,503.42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12,00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0.00            51,503.42

       净资产                                                0.00             -280.77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17 年 1-12 月         2018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0.00             -280.77

       净利润                                                0.00             -280.77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按照 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

项下嘉兴洲桂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

全部费用、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

师费等全部费用的 51%。反担保的期限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

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反担保保证责任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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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 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范围为借款合同项下嘉兴洲桂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损害赔偿金、贷款人为实现

债权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履行担保合同项下担保义务和承

担担保责任而支出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的 51%。反担保的期限自反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借

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或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书面通知解除反担保保

证责任之日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按照 51%的持股比例为嘉兴洲桂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不超过

人民币叁亿伍仟万元整贷款向碧桂园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项符合公

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融资需要,公司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本次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按照 51%的持股比例提供上述反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151,409.81 万元(含港币折人民币),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79.58%。公司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

保。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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