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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洲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1-10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8-130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 2018 年 11 月 6 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

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授权及亲自出席董事 9 名,董事谭华森因公未能

出席会议,授权委托董事姚日波代为行使董事职权,董事申成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

托董事贾帅代为行使董事职权,独立董事钟鹏翼因公未能出席会议,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英

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姚日波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

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深

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8-131

号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

本公司具体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重新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原名《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同时

废止。

    3、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4、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

议案》。

    董事会同意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额度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40%的范围内行使

理财投资决策权,决策程序根据《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

关规定执行;授权期限至 2019 年 11 月 8 日。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 2018-132 号公告《关于授

权购买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公告》。

    5、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洲新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8-133

号公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成都洲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6、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 2018-134 号公告《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

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8 年 11 月 26 日下午 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一道中洲控股中心 39 层

3913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 2018-135

号公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