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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洲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13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拟聘

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审查。

     2、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

     3、本次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客观、真实,没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聘请 2019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钟鹏翼

                                                                           张立民

                                                                           张   英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