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13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 2019- 21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有关会议召开及决议情况如下:
1、2018 年 3 月 5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深圳市中洲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深圳市中洲投资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8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及《关于聘请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4、2018 年 8 月 3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11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选举陈玲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
主席。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以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董事
会和经营班子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治理规定,遵守重大事项审议程序,有较完善的内部控
制制度,运作规范;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情况,也未发现其有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财务,并认真审核了各定期报告,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按会计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允的。同时,监事会根据审
核情况,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能够更加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
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3、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授予事项,审批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
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内部控制的评价情况
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
有的内部控制制度是比较健全和完善的,能够合理保证公司业务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
安全和完整,执行效果也基本达到预期。
5、报告期的审计情况
报告期公司财务报告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