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控股: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2020-01-02
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9-84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融资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 100%、且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9 日及 2019 年 9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关于核定为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 2019-65 号公告《关于核定为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
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中,本公司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
有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伍亿元融资提供全额担保。担保的范围
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
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
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单
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在上述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文件为准。
因经营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泰达实业”)
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贷款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贷款期限不超过
叁年,资金用于惠州“江山美苑四期”项目开发建设。并以银泰达实业持有的项目土地为上
述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为银泰达实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的
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担保”)。具体条件以实
际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为银泰达实业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在公司已授权预计额度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
截至目前,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泰达实业的累计预计担保额度为 15 亿元,已使用 8 亿
元,含本次公司为银泰达实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贷款提供 3 亿元的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剩余担保额度为 7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745549049A
3、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3日
4、 注册地点:博罗县罗阳镇城东区曙光路68号江山美苑C1栋(二楼)
5、 法定代表人:康卫兵
6、 注册资本:5000万元
7、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房产销售、室内外装饰、土石方基础工程、管道工程(凭
资质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8、 股权架构如下: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
100%
惠州中洲置业有限
公司
100%
惠州市筑品房地 惠州市兆宏房地产 惠州市华基投
产开发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资有限公司
90% 7.2% 2.8%
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18 年 12 月末 2019 年 9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24,602.62 301,692.75
负债总额 290,226.97 274,672.49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1,144.00 0.00
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84,945.99 274,577.01
净资产 -65,624.35 27,020.26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18 年 1-12 月 2019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10,568.19 16,179.65
利润总额 -18,903.83 -24,100.92
净利润 -14,350.72 -14,529.41
三、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公司为银泰达实业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叁亿元
整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
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
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保证期间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
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金额在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议案 《关于核定为子公司惠州市银泰达实业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的担保额度内,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授权,由公司董事长决定本次担保具体事项,无需提交
本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3,748,704.0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369,043.2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8.2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6,065 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21%;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
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