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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3-2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5-1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并陆续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及八项具体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1)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

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这四项具体会计准则及新增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这三项具体会计准则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

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自其发布之日(2014 年 7 月 23

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3)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4 年年报及以

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相关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相关规定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执行上述新的会计准则。按照新发布的相关会计准

则结合具体情况修订公司原有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

    (三)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于上述新颁布

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的施行日开始执行该准则。

    (四)审议程序

    2015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根据新修订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将原成本法核算的对被投资单

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纳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其中: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按照成本进行

后续计量,其他权益工具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

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
        被投资单位                 归属于母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        归属于母公司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股东权益                                 资产              股东权益
 南京中航工业科技城发
                        19.00%                  ---   -182,400,000.00      182,400,000.00               ---
 展有限公司
 江西中航国际洪都投资
                        15.00%                  ---    -30,000,000.00       30,000,000.00
 有限公司
 其他按成本计量的可供
                                                ---     -9,300,000.00        9,300,000.00
 出售权益工具账面金额
 其他按成本计量可供出
                                                ---     9,300,000.00         -9,300,000.00              ---
 售权益工具减值准备
           合计                                 ---   -212,400,000.00      212,400,000.00               ---

    (2) 财务报表列报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①2013 年末调整后资本公积比 2013 年末调整前增加 6,299,792.86 元,系本公

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工业地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合营公司深圳市深越

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 27%的持股比例以权益法核算确认应
承 担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累 计 调 减 2013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6,299,792.86 元。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

对原其他资本公积 6,299,792.86 元予以调整,根据列报要求作为其他综合收益项

目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资本公积                    613,402,426.31     618,250,226.20    533,697,047.38     539,996,840.24
其他综合收益                                     -4,847,799.89                        -6,299,792.86
           合计             613,402,426.31     613,402,426.31    533,697,047.38     533,697,047.38


     ②本公司根据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根据列报

要求将递延收益单独列报,并对年初数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列报,追溯调整

影响如下: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递延收益                                         13,600,000.00                       32,000,00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600,000.00                        32,000,000.00
           合计              13,600,000.00       13,600,000.00    32,000,000.00      32,000,000.00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 2014 年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

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

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真实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

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决议。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实施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