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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5-06-05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5-34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4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公告编号 2015-28。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1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66,961,416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非股

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

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

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5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6

月 1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5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5 年 6 月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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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89            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08*****475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3         08*****360            深圳中航城发展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飞亚达大厦西座六层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联系人:宋丹蕾、张译尹

   咨询电话:0755-83244582、83244503

   传真电话:0755-83688903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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