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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有关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6-12-3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6-115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协议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666,961,416 股。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37,505,382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0.62%;其通过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国际股份”,原名“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9,087,8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5%;其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中航城发展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航城”)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7,827,85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7.17%。根据中航国际深圳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与保利房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地”)
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航国际深圳拟通过协议方式将其持有的深圳中航城
100%股权转让给广州金地,从而导致其间接持有公司的权益减少 47,827,858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17%。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中航国际深圳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50.14%的股
份。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航国际深圳直接持有公司 20.62%的股份,通过其
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股份持有公司 22.35%的股份,其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
42.97%的股份,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航国际”)通过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股份、深圳中航城、中航国际投
资有限公司(持有中航地产 0.07%股份)合计控制公司 43.04%的股份,仍为公司
的实际控制人;广州金地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中航城间接持有公司 7.17%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之间的正常转让,未涉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
未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化。
     二、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190340363K

法定代表人         由镭

注册资本           100,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82 年 12 月 01 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航苑航都大厦 24 层

                   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
                   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补偿贸易;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
经营范围           专控、专卖商品);国产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房地产开发(开
                   发福田区宗地号为 B210-0016 地块);润滑油、燃料油、化工产品及
                   化工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进出口和内销业务。增加:焦炭的购
                   销(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二)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广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231245777J

法定代表人         余英

注册资本           3,500 万元

成立日期           1996 年 7 月 2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揽月路 80 号广州科技创新基地服务楼第 7 层 702
                   单元

                   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中航国际深圳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仍直接及间接持
有公司 42.97%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违反相关承诺。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股份、深
圳中航城曾就其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减持事项做出过承诺如下:
     1、公司 2006 年股权分制改革时流通股股东股份限售承诺
     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
东承诺: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之后,通
过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股份均已严格履行了承诺。
     2、2008 年 7 月 3 日,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股份就其在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中所涉及的限售股份做出进一步承诺
     (1)中航国际深圳承诺具体内容:
     ①对于其持有的公司将于 2009 年 4 月 12 日解除限售股份 26,641,517 股,
自解除限售之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 2011 年 4 月 12 日,在此期间不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②对于其持有的公司截至 2008 年 4 月 16 日已解除限售股份 13,932,547 股,
自 2008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11 年 4 月 12 日止期间,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 24 元(若此期间有除权除息,
则价格作相应调整)。
     (2)中航国际股份承诺具体内容:
     ①对于其持有的公司将于 2009 年 4 月 12 日解除限售股份 967,075 股,自
解除限售之日起自愿继续锁定两年至 2011 年 4 月 12 日,在此期间不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
     ②对于其持有的截至 2008 年 4 月 16 日已解除限售股份 13,932,547 股,自
2008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11 年 4 月 12 日止期间,如果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其出售价格不低于每股 24 元(若此期间有除权除息,
则价格作相应调整)。
     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股份均已严格履行了承诺。
     3、公司 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时定向发行对象所作承诺
     公司 200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新增股份 8,299.50 万股已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正式上市。其中向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股份、深圳中航城发行的 5,600
万股股票的限售期为 36 个月,自 2010 年 9 月 25 日起可以上市流通。
     中航国际深圳、中航国际股份、深圳中航城均已严格履行了承诺。
     (四)上述股东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权益变动相关方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报告书全文同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五)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取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后才
能组织实施。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