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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取消)2017-05-10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26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8 日至 5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至 5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7 年 5 月 2 日
    4、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 6 楼第五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6、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7、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石正林先生(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共 38 人,代表
股份 292,544,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66,961,416 的 43.8623%。其中: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 人,代表股份 288,615,8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66,961,416 的 43.2732%。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 人,代表股份 3,929,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666,961,416 的 0.5891%。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代理
人共 36 人,代表股份 5,951,6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66,961,416 的 0.8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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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289,194,9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49%),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01,7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3.7149%),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5.4954%),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7897%)。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289,241,9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10%),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48,7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4.5046%),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5.4954%),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289,241,9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10%),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48,7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4.5046%),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5.4954%),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289,241,9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10%),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48,7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4.5046%),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5.4954%),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289,241,9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10%),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48,7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4.5046%),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5.4954%),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289,194,9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549%),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90%),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601,7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3.7149%),3,302,9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5.4954%),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789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289,157,5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1%),3,387,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9%),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3.0865%),3,387,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6.913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九江市九方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
    表决情况:289,157,570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1%),3,387,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79%),
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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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
决权股份的 43.0865%),3,387,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的 56.9135%),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1238%),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286,593,202 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其中,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
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286,593,202 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16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麻云燕律师、饶春博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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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股东大会全套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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