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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2017-05-11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27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
                     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10 日披露了《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26)和《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因工作人员失误,前述公告及法律意见书中关于《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的审议结果披露有误,前
述两项议案未获通过。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如下。
    一、关于《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正前: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1238%),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286,593,202 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其中,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
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47,000

                                       1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286,593,202 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更正后:
       “(九)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议案未获通过。
       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56.1238%),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286,593,202 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十)审议了《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议案未获通
过。
       表决情况: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其中,2,564,368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
3,340,3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47,0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该议案涉及公司关联交易。公司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股东代理人合计持有表决权股份 286,593,202 股,回避了对该议
案的表决,由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二、关于《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更正前:
       “9.《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2
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弃权 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弃权 4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10.《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弃权 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弃权 4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获有效表决通过。”
    更正后:
    “9.《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弃权 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
                                      3
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弃权 4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未通过。
    10.《关于公司 2017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的议案》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
弃权 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为:
    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5,951,668 股;同意 2,564,368 股,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
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865%;反对 3,340,300 股,占出席会议
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1238%;弃权 47,000 股,
占出席会议持有贵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897%。
    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
人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未通过。”
    除以上更正内容外,原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其他部分内容保持不变。更正后的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法律意见书将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
公司对此次更正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今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管
理工作,努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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