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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9-15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7-64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9月1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9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下午 15:00 至 9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

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

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 年 9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9 月 2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

协议>的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中航

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需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对上述

议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六楼第五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
的议案》。

    说明:(1)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已于 2017 年 9 月 14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62)、

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66),以及《关于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

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63)。

                                    2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涉及董事和监事选举,将采用累积投
票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应选非独立董事 3 人,股东代表监事 3 人,股东所

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 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的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议案编码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2 为等额选举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0
              选举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1.01     董事候选人:张志标                             √
     1.02     董事候选人:郭 剑                              √
     1.03     董事候选人:肖章林                             √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2.00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3)人
     2.01     监事候选人:文 涛                              √
     2.02     监事候选人:张军民                             √
     2.03     监事候选人:朱俊春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3.00                                                        √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

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


                                   3
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

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7 年 9 月 25 日-2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163 号飞亚达大厦西座 6 楼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3244503

    传真:0755—83688903

    邮编;518031

    联系人:宋丹蕾、鄢琰

    5、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4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43”。投票简称为“中
航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2 为等额选举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0
              选举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1.01     董事候选人:张志标                             √
     1.02     董事候选人:郭 剑                              √
     1.03     董事候选人:肖章林                             √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2.00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3)人
     2.01     监事候选人:文 涛                              √
     2.02     监事候选人:张军民                             √
     2.03     监事候选人:朱俊春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3.00                                                       √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1、2 项议案为选举公司董事、监事,采用累积投
票。议案 1.00 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 1.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 代表第
二位候选人,1.03 代表第三位候选人。议案 2.00 为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则 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2.03 代表第三位候选人。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3 项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
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

                                    5
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有 3 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3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3 位股东
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本次股东大会不设置总议案,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9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8 日(现场股东大会
召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6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全权行使表决权。
                                                           备注
    序号                       议案内容                该列打勾的栏      表决意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0
              选举非独立董事                                   应选人数(3)人
    1.01      董事候选人:张志标                             √
    1.02      董事候选人:郭 剑                              √
    1.03      董事候选人:肖章林                             √
              《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2.00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应选人数(3)人
    2.01      监事候选人:文 涛                              √
    2.02      监事候选人:张军民                             √
    2.03      监事候选人:朱俊春                             √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公司与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同意 反对 弃权
     3.00                                                               √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注:1、审议上述第 1、2 项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股东单位推荐的董事候选人及监事候选人在股东大会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的方
      法进行。选举时,每位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乘以待选出的非独
      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的投票权数集中投票选举一位非独立董
      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每位候选人需逐一表决,每一股份拥有与候选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
      决权,请在候选人对应行中注明股数。
            2、审议上述第 3 项议案时,委托人可在赞成、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3、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