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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航地产: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的公告2018-05-12  

						证券代码:000043              证券简称:中航地产                 公告编号:2018-19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通讯表决)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

 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5 月 11 日以

 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 9 人,实际参加表决 9 人,分别为石正林、汪名川、

 张志标、钟宏伟、郭剑、肖章林、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已发生重大变更,未来公司战略将聚焦物
 业资产管理业务,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具体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中文全称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简称     中航地产                        中航善达
  公司英文全称     AVIC REAL ESTATE HOLDING        AVIC SUNDA HOLDING COMPANY
                   COMPANY LIMITED                 LIMITED
  公司英文简称     AVIC REAL ESTATE                AVIC SUNDA
  公司证券简称     中航地产                        中航善达
  公司证券代码     000043                          保持不变

     根据前述公司名称变更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四条条款进行修
订,具体如下:
 条款序号                原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四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航地产股     公司注册中文名称——中航善达
            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航地产)。   股份有限公司(中文简称中航善
            英文名称: AVIC REAL ESTATE         达)。英文名称: AVIC SUNDA
            HOLDING COMPANY LIMITED(英文简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英文
            称: AVIC REAL ESTATE)。            简称: AVIC SUNDA)。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名称变更及

相关工商登记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

公司因实施完成重大资产出售导致主营业务发生转变,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与公

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满足未来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

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决议。

    本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拟变

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受托管理事项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 2016 年重大资产出售后,仍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拥有专业的团队和管理

能力。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正

在推进所属地产相关业务资产的对外转让。基于中航国际上述业务调整期间的项目管

理需求,支持公司战略转型的平稳过渡,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航城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城投资”)受托管理中航国际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若干房

地产业务相关资产,并根据管理模式、工作内容的不同支付相应的委托管理费,预计

管理费合计为人民币 3,184 万元。本次拟签订的委托管理协议共 3 份,具体为:

    1、中航城投资拟与中航国际签订《九江归宗项目委托管理协议》。中航国际拟委

托中航城投资对其下属九江云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九江归宗项目进行管理,
委托管理费为 35 万元/月,委托期限预计为 8 个月, 至项目完结或转让交割完成。

    2、中航城投资拟与灵宝中航瑞赛中小城市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灵宝中航

瑞赛”)签订《灵宝中小城市项目委托管理协议》。灵宝中航瑞赛委托中航城投资对其

自身(含持有的灵宝项目)及其下属公司进行管理,委托管理费包括日常经营管理费

用 30 万元/月、销售计提(按月支付销售回款额的 2.5%)和利润计提(一次性支付项

目开发结算净利润的 5.5%)三部分,委托期限预计为 37 个月,至项目结束或转让并

完成交割。

    3、中航城投资拟与中航国际(香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香

港)”)签订《中航里城(香港)有限公司委托管理协议》。中航国际(香港)拟委托

中航城投资对中航里城(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里城(香港)”)及其下属

两个项目公司进行管理,委托管理费为 60 万元/月,委托期限预计为 6 个月, 至项目

转让交割完成。

    委托方中航国际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灵宝中航瑞赛和中航国际(香港)是中航

国际的下属企业,因此本次受托管理事项构成公司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前述议案

时,关联董事石正林、汪名川、张志标、钟宏伟、郭剑、肖章林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

决,由非关联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进行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郭明忠、华小宁、宋博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

为: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事项有利于公司战略转型的平稳过渡,获取一定的

经济效益。同时,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公司

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做出的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受托管理事项的议案》的决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

《关于全资子公司受托管理事项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8-21)。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

事会同意于 2018 年 5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22)。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