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航善达: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9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蛇口”)、深圳招商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招商地产”)发行股份购买其共计持有的招商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商物业”)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的要求和《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本次交易
事项相关文件后,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
发表事前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公司拟向招商蛇口、深圳招商地产发行股份购买其共计持有招商物业
100%的股权。本次交易标的预估值及交易作价尚未确定,但本次交易标的预估
值及交易作价预计将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股东中航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6 日与招商蛇口签署了
《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其转让所持公司 149,087,820 股非限售流通 A 股,约
占公司现有股份总数的 22.35%,上述股票尚未完成过户,该情形构成《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6 条规定的情形,招商蛇口在未来十二个月内,
其将成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故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权预计会发生变更,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根本
变化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将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提升盈利能
力,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价值,有利于保护公司广大
股东的利益。

    4、本次交易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交易价格的制定合法、
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影响,不会因此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
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负面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在审议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应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航善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郭明忠                                      华小宁




       陈英革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