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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泛海控股: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2-22  

						证券代码:000046         证券简称:泛海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5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

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下午 14:30。

    2.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1 日 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1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3 月 10 日 15:00 至 2019 年 3

月 11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19 年 3 月 4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 凡于 2019 年 3 月 4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

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参加网络投票。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

生金融中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累

积投票)

    1. 选举卢志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选举李明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选举宋宏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4. 选举张喜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 选举张   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 选举冯鹤年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7. 选举陈怀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累积投票)

    1. 选举韩晓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 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选举武   晨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5. 选举臧   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关于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展第三有限公司发行境

外美元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四)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发行境外可转换债券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一)、(三)、(四)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二)已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泛

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0)、《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

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31)、《泛海控股股份


                               3
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发行债券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34)等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一)、(二)审议通过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代

表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

与应选出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

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所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

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股东可

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上述议

案(三)、(四)为特别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股东大会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法人股东,如法定代表人出席,须提供股东

持股凭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还须另外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办理会议

登记手续;股东代理人出席,须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

托书进行登记。

    上述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1。

    (二)登记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 14:00-14:2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


                               4
心 C 座 4 层第 5 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2。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8 号民生金融中心 C 座

22 层

    联 系 人:陆    洋、李秀红

    联系电话:010-85259601、85259655

    联系邮箱:dsh@fhkg.com

    指定传真:010-85259797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5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泛海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事项代为行使表决
权:
                                              备注
议案                                      (该列打勾的栏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7 人,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1    选举卢志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2    选举李明海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3    选举宋宏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喜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5    选举张博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1.06    选举冯鹤年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1.07    选举陈怀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5 人,
 2.00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韩晓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
 2.01                                           √
         东代表监事
         选举赵英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
 2.02                                           √
         东代表监事
         选举冯壮勇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
 2.03                                           √
         东代表监事
         选举武晨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
 2.04                                           √
         代表监事

                                      6
         选举臧炜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
 2.05                                            √
         代表监事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泛海控股国际发
 3.00    展第三有限公司发行境外美元债券          √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
 4.00    司发行境外可转换债券并由公司提          √
         供担保的议案
    1. 议案1、2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拥有的每一股份,有与应选出非

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数。即股东在选举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所

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待选非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人数之积。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假设某股东拥有100万

股本公司股份,本次选举应选股东代表监事5人,则该股东对该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00万股(即100万股×5=500万股),该股东可将500万股全部投给其中一位股东代表监事

候选人,也可将500万股中的每100万股平均投给5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又或者可以按照

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2. 议案3、4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每一项表决事项对应

的“同意”、“反对”或“弃权”中任选一项,以打“√”为准。

    3. 如果委托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权未做具体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对上述议案

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7
附件 2: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046”,投票简称为“泛海投票”。
       (二)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等额选举的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
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
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累积投票议案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7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7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7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
数。
       2.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8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 5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
5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19 年 3 月 1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0 日(现
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11 日(现
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
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
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
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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