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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中 侨:200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2-09-02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目的仅是为公众提供公司上半年的简要情况,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重大决策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中侨 
    股票代码:000047 
  2、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玉梅 
    董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慕凌霞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西湖花园三层 
    联系电话:0755-25566868 
    传  真:0755-25566222 
    电子信箱:sz0047@163.net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表一: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半年度   2001年半年度 
  净利润             66,100,374.78  -35,873,254.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898,025.22  -35,751,115.78 
  每股收益                 0.549       -0.298 
  净资产收益率(%)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04        0.05 
  表二: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2年6月30日    2001年12月31日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473,841,434.05 -667,016,808.83 
  每股净资产               -3.94       -5.5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4.55       -6.10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扣除项目为:股权转让损益95,000,000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600元。 
  二、股本变动及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二)截止2002年6月30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15244户。 
  (三)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有股份的质押  股份性质 
                 (股)  (%)   或冻结情况  
  1、 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 56280000  46.74  5604万股质押  发起人境内 
                           5628万股冻结  法人股 
  2、 上海经天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25200000  20.93         发起人境内 
                                   法人股 
  3、 无锡市宏裕百货商店    4900000   4.07         发起人境内 
                                   法人股 
  4、 周信钢           412300   0.34          公众股 
  5、 上海恒宇实业有限公司    300000   0.25         发起人境内 
                                   法人股 
  6、 永康佳信税务师事务所有   254081   0.21          公众股 
    限公司 
  7、 王裕康           248144   0.21          公众股 
  8、 上海思和贸易有限公司    200000   0.17         发起人境内 
                                   法人股 
  9、 张纪益           197903   0.16          公众股 
  10、黄锦图           184369   0.15          公众股 
  注:1、前10名股东所持本公司未上市流通股份为8688万股,已上市流通股份为1963178股。 
  2、前10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变动。 
  (二)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没有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股东权益项目  2002年半年度  2001年半年度   较去年增减  增减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0      16,307,935.11 -16307,935.11  — 
  净利润     66,100,374.78 -35,873,254.76 101,973,629.54  — 
  现金及现金等 -32,005,400.31   -159,523.07 -31,845,877.24  — 
  价物净增加额 
            2002.06.30   2001.12.31 
  总资产     309,780,550.09  130,546,41.18 179,234,128.91 137% 
  股东权益   -473,841,434.05 -667,016,808.83 193,175,374.78  — 
  2、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无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是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出售了下属三家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股权,新的主营业务尚未形成;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增加101,973,629.54元,主要是出售上海新海72%股权获9500万元的投资收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减少31,845,877.24元,主要是偿还往来欠款3200万元;总资产较2001年年底增加137%,股东权益较2001年底增加193,175,374.78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出售上海新海72%股权增加存货6300万元,获得9500万元投资收益及受让大连柏兴赠予土地增加存货1.495亿元(其中资本公积金1.27亿元)所致。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原为房地产经营与开发,由于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出售了下属三家生产经营已处于停顿状态的、从事房地产经营与开发业务的子公司的股权,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主营业务收入。公司2002年中期盈利主要来源于出售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公司72%股权所产生的投资收益及房屋租赁收入。 
  (三)报告期公司投资情况 
  1、公司报告期内没有募集资金,也无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2、公司报告期内没有非募集资金的投资。 
  (四)公司下半年的经营计划 
  1、积极推进债务重组工作,尽可能降低偿债风险,为公司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上的保证。 
  2、在大股东的支持下注入经营运作良好,有较强盈利能力的高科技项目,实现有效的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和经常性收益,争取2002年实现主营业务盈利。 
  (五)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 关于报告期实施完成的重大资产交易和事项: 
  本报告期实施的重大资产交易和事项,公司于2001年11至12月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证,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重大资产交易和事项作了专项决议,履行了必要的决策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其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和事项,对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恢复公司融资功能及对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都起着积极的作用。尤其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和事项在交易方式、交易价格等方面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资产交易和事项的另一方大连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是自愿积极支持公司的资产重组。同时,在本次交易和事项完成后,公司的各项经营要素均得到一定的提升,将为社会公众投资者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提供更有力的保障,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亦符合全体股东及各债权人的最大利益。 
  2、关于持续经营能力: 
  因房地产业务市场环境变化,加之公司自身债务负担沉重,自1999年开始,公司逐渐陷入经营困境,主营业务收入和税后利润大幅度滑坡,并在1999年、2000年和2001年出现了严重的经营亏损,股东权益大幅下降。2000年以来,现任董事会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三分离”及规范和避免关联交易、协调债权人关系、改善公司资产质量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尤其是2001年初以来,公司在改善资产质量,推进资产重组方面采取了有力的措施。 
  通过实施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和事项,公司获得了优质的实物资产,公司债务也有了大幅度的减少;同时公司在深圳市政府的协调下,与各债权人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得到了各债权人的谅解,获得了六个月的债务重组宽限期。公司计划依托实物资产,贯彻“分期开发、分段投入、短期效益和长期发展相结合”的战略方针,发展高科技产业及其研发基地;同时下半年度起将进一步推进公司的资产和债务重组,注入新的高科技项目,并将从根本上确立和提高公司高科技业务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对上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对本公司出具的2001年度审计报告中就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提出了解释性说明,如前所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将在公司后续重组中得到解决。 
  五、重要事项 
  (一)2001年度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也未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2002年3月15日,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起诉状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起诉本公司及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要求本公司归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截止2001年11月为1600万元),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对还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本案已于2002年7月16日开庭,目前尚未判决。该事项已于2002年3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上披露。 
  2、2002年4月4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2)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1号及32号民事判决书。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2年3月22日就招商银行上海分行起诉上海申大(集团)公司及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做出判决,判令上海申大(集团)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19.42万美元、人民币280万元及相应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该事项已于2002年4月6日在《证券时报》上予以披露。 
  (三)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公司于2001年11月26日召开董事会,12月28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出售事项。本公司将持有的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转让予控股股东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1元人民币,公司已于2001年12月31日收到股权转让款,中侨物业已于2002年2月9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将持有的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股权转让予大连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500万元,大连柏兴以3200万元现金和价值6300万元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113.68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支付,公司已于2001年12月30日收到大连柏兴股权转让款3200万元人民币,上海新海已于2002年8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将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公司62%股权转让予大连柏兴,转让价格按经审计的无锡泰德62%股权的帐面价值确定为人民币16270万元,大连柏兴以其拥有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293.5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16270万元支付,无锡泰德已于2002年8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另外,大连柏兴将价值人民币14950万元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269.75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予本公司。本公司已于2002年8月26日取得本次重组中进入本公司的67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证号为“大国用(2002)字第04062号”,该次资产出售剥离的三个公司总资产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22,732.93万元,负债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7,211.35万元(截至2001年7月31日),涉及交易对价现金3200万元和实物资产37520万元,产生投资收益9500万元,扣除递延税款后,增加资本公积12707.5万元,增加存货14950万元。 
  (四)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没有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等交易,也没有资产收购、出售交易。 
  2、本公司将位于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内环路与沿湖路交汇处四层主体厂房、综合办公楼二层~七层、空地及华侨城东部工业区A-3一至二层出租给深圳中侨印染联合有限公司,每月租金总计34万元。 
  3、报告期末公司应收关联公司款7148万元,主要是以前年度代垫款,公司计划在公司资产重组的第二阶段,通过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资产一次性解决。 
  报告期末公司对关联方担保金额为32816万元,因被担保方无力偿债或未按期执行,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本期计提预计负债利息人民币1300万元,计入本期财务费用。 
  (五)重大合同 
  1、本公司将位于南山区南油工业区内环路与沿湖路交汇处四层主体厂房、综合办公楼二层~七层、空地及华侨城东部工业区A-3一至二层出租给深圳中侨印染联合有限公司,每月租金总计34万元。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有其他重大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2、截止200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本公司为其他单位的借款提供担保共计本金人民币21,335万元、美元1,353.42万元、港币680万元,合计本位币33,316万元。因被担保公司无力偿还或未按期执行,本公司已按有关规定计提预计负债。本公司为其他单位的债务提供担保详情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贷款性质      贷款金额(万元)        担保单位/ 
                  RMB   HKD    USD  折人民币  抵押物名称 
  1 深圳中侨物业工 流动资金 9,715.00  0.00   0.00 9,750.00 中侨发展、深港花园 
    贸有限公司                           三至五层 
  2 深圳中侨实业有 流动资金 3,250.00 680.00  690.00 9.705.00 中侨发展、中侨物业、 
    限公司                             南油厂房地产证 
  3 深圳中侨进出口 流动资金  630.00  0.00  64.00 1,161.00 中侨发展、齐明地产 
    贸易公司 
  4 深圳中侨化纤纺 流动资金 1,300.00  0.00  480.00 5,284.00 中侨发展 
    织有限公司 
  5 深圳物业工贸有 流动资金  600.00  0.00   0.00  600.00 中侨发展、 
    限公司                             南头土地1019 
  6 深圳齐明地产有 流动资金 3,900.00  0.00   0.00 3,900.00 中侨发展 
    限公司 
  7 深圳中侨旅游服 流动资金  500.00  0.00   0.00  500.00 中侨发展 
    务公司 
  8 深圳德开通讯设 流动资金  680.00  0.00   0.00  680.00 中侨发展、 
    备有限公司                           中侨进出口、高新投 
  9 深圳安炬投资发 流动资金  500.00  0.00   0.00  500.00 中侨发展 
    展公司 
  10 上海申大公司  流动资金  280.00  0.00  119.42 1,271.00 中侨发展 
  合 计           21,335.00 680.00 1,353.42 33,316.00   
  本公司为上述担保事项涉及本金33,316万元,其中11,415万元已经法院判决但未执行、15,806万元转至资产管理公司、21,871万元银行虽未起诉,但借款单位无力偿还。 
  上述案件所涉金额(或担保责任)均未予执行。 
  3、公司没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 
  (六)公司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没有承诺事项。 
  (七)本公司2002年中期财务报告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注册会计师为郭益浩、阎瑞峰,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万元。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 计 报 告 
                                 东会财〔2002〕1956号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2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及2002年1-6月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2年1-6月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02年1-6月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我们注意到:1贵公司本期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以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公司62%的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78,046,045.31元,损益调整及计提减值准备后帐面价值为0.00元)换入大连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293.58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6,270万元,按非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后入帐价值为0.00元);以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的股权投资(投资成本21,340,324.24元,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及计提减值准备后帐面价值为0.00元)换入大连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113.68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6,300万元)和3200万元人民币,按货币性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后确认投资收益9,500万元;接受大连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269.75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为14,950万元)的赠予,扣除递延税款后增加资本公积12,707.50万元。以上交易和事项对贵公司有利,但对大连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失公允。截至审计报告日止,未发现贵公司与大连柏兴房地产有限公司有关联方关系。22000、2001年度审计报告均对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提出质疑。贵公司本期经过初步资产重组,使财务状况有所改善,但经营状况没有明显好转。如贵公司会计报表附注所述,贵公司计划在资产重组的第二、三阶段解决这一问题,具体实施尚需时日。 
  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益浩 
  中国上海  邮编:200031     中国注册会计师:阎瑞峰 
  地址:上海市太原路87号(甲)   二ΟΟ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摘要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本报告期未发生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事项。 
  4、其他重要事项 
  (一)鉴于本公司1999、2000年度连续二年出现亏损,债务全部逾期而未能偿还,经营和财务陷入困境,2001年11月26日,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实施资产重组的原则性方案,即本公司将分三个阶段推进资产重组工作: 
  第一阶段——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 
  公司计划剥离部分经营状况不断恶化的不良资产,主要包括深圳市中侨物业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无锡泰德科教发展有限公司62%股权、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股权,使公司经营状况不断滑坡的势头得以遏制,并大幅度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 
  第二阶段——实施债务重组,推进产业转型 
  第一阶段重组完成后,公司的负债总量仍然偏高,为了尽可能减轻公司的偿债负担,根本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将积极争取有关优惠政策,与有关债权人特别是债权银行达成债务重组的协议,尽可能降低偿债风险,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提供财务上的保证。 
  第三阶段——发展高科技产业,恢复融资功能 
  为根本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采用债务融资,吸引战略投资者合资合作等各种融资手段筹集资金,集中投入具有良好回报前景的高科技项目,树立公司在高科技产业领域内的核心竞争力,实现有效的主营业务收入、现金流量和经常性收益,同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扶持,做好通过资本市场实施股本融资的准备工作。 
  (二)2001年12月28日公司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并授权董事会负责实施整体重组方案的第一阶段,具体为: 
  1.交易内容 
  (1) 本公司将中侨物业95%股权转让予中侨实业,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2) 本公司将新海房产72%股权转让予大连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大连柏兴),根据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500万元,大连柏兴以3200万元现金和价值6300万元的部分实物资产(约113.68亩土地使用权)支付。 
  (3) 本公司将无锡泰德的62%股权转让予大连柏兴,根据双方协商,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6270万元,大连柏兴以价值16270万元的部分实物资产(约293.57亩土地使用权)支付。 
  (4)大连柏兴将价值人民币14950万元的部分实物资产(约269.75亩土地使用权)赠予本公司 。 
  2.交易基准日和权益交割日 
  本次交易的审计和评估基准日为2001年7月31日,权益交割日为资产控制权的实际转移日。 
  3.本次交易各方简介(本公司除外) 
  (1)中侨实业,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其46.74%股份共计56,280,000万股。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德清,经营范围为兴办实业、国内商业和物资供销业。 
  (2)无锡泰德,系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62%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44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范钧,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业。 
  (3)新海房产,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本公司持有其72%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陈平,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业。 
  (4)中侨物业,系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持有其95%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为6800万元,法定代表人彭建湘,经营范围为房地产业。 
  (5)实物资产,大连柏兴拥有的位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镇土城子村677亩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上海上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上会部评报字(2001)303号评估报告,实物资产价值约37,520万元。 
  (三)资产重组实施进度情况: 
  1.物业发展转让价款已于2001年12月30日收到,本公司已按关联交易的会计准则将收到的转让款1元计入资本公积;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2年2月9日完成。 
  2.本公司已于2001年12月30日收到出售上海新海72%股权的价款3200万元人民币。上海新海的股权转让已在本期作了会计处理,确认股权转让收益95,000,000.00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2年8月28日完成。 
  3.无锡泰德的股权转让本公司已按非货币性交易的会计准则做了会计处理:按本公司2001年12月31日长期投资帐面净资产的72%(0.00元)作为转入的293.57亩开发土地使用权的价值(2001年7月31日评估价值162,700,000.00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02年8月29日完成。 
  4.对赠予事项本公司已做会计处理:分别增加存货149,500,000.00元、资本公积127,075,000.00元和递延税款22,425,000.00元。 
  5.本次资产置换中进入本公司的位于大连湾镇土城子村面积分别为113.68亩、293.57亩、269.75亩的土地使用权(已于2002年8月26日取得大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大国用(2002)字第04062号”土地使用权证),评估价值为375,200,000.00元,入帐价值为212,500,000.00元,其中293.57亩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162,700,000.00元,入帐价值为0.00元(详见前3)。
    七、备查文件 
  (一)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 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文本; 
  (四)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文件文本; 
  (五) 公司章程文本。 
  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