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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尔: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4-22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4-005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于 2014 年 4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4
年 4 月 15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
实际出席董事 11 人,会议由董事长罗爱华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
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同意票 11 人,反对票 0 人,弃权票 0 人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申请楼宇按揭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开发的“康达尔山海上园”项目楼盘销售需要,本公司拟向以下银行
申请楼宇按揭额度,用于“康达尔山海上园”楼盘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商业用
房贷款、个人公积金贷款),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金额为 5 亿
元,额度期限五年;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金额为 5 亿元,额度
期限五年;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叶支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金额为 5 亿元,
额度期限五年;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金额为 5 亿元,额度
期限五年;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金额为 5 亿元,额
度期限三年;
    6.深圳农村商业银行罗湖支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金额为 4 亿元,额度期限
三年;
    7.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楼宇按揭额度金额为 2 亿元,额度
期限两年。
    因向公司购买“康达尔山海上园”楼盘而向上述银行申请的合计总额不超过
上述额度金额的个人住房贷款均归属本额度项下;额度项下单笔个人贷款的最高
成数和最长年限依各银行审批条件为准。
    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本额度项下个人住房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
间自额度项下单笔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办妥抵押物的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权属
证书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其他权利证书交贷款
银行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同意票 11 人,反对票 0 人,弃权票 0 人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于 2014 年 5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度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
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