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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尔: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2014-11-01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投资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
司已建立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证流动性
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
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
    3、公司内控程序健全,该事项相关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同意上述使用自有
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因河南康达尔其他股东以同等
条件提供借款,以上借款事项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程序不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本次董事会审议的董事长薪酬
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公司统一的薪酬体系框架下制
定的,并经过薪酬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长的薪酬与公司总体经营状况和个人业
绩挂钩,有利于调动工作积极性,保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聘任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审阅了季圣智先生、李力夫
先生的个人履历及工作业绩,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聘任季圣智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李力夫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其提名、
聘任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李建新   潘同文   胡隐昌   陈扬名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