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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尔: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5-06-27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5年6月26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所聘任的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
历,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
    2、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方式、聘任程序合法。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和审议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3、经了解,所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
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
    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会议所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胡隐昌先生、陈扬名先生、栾胜基先生、曾江虹女士


                                                 二 O 一五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