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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尔: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7-04-27  

						 独立董事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和对外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参加了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我们作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出具核查意
见如下:
     一、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2,000 万元,对外
担保总额未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且所有对外担保
均已经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亦未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对象提供债务担保。公司
目前的对外担保在决策程序上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公司管理层认真贯彻中国证
监会的文件精神,对外担保程序规范,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栾胜基、曾江虹、胡隐昌、陈扬名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