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7-056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 3,411,149 股,占总股本比例 0.87%;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 2017 年 9 月 14 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康达尔”)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 流通股股份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3.30 股股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需向流 通股股东送出共计 37,698,332 股;同时,非流通股股东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送出 11,423,737 股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份,以抵偿公司所欠中国长城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的部分债务。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2006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6 年 2 月 13 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 承诺及追加承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号 名称 诺的履行情况 海南沃和生物技 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个月内 1 切实履行承诺 术有限公司 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深圳市众泉建设 1、承诺与公司控股股东华超投资及其实际控 2 切实履行承诺 监理有限公司 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1 / 7 2、如果在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时,华超投资仍 未能取得对价安排部分康达尔股份的处分权, 众泉公司同意对该部分执行对价安排先行代 切实履行承诺 为垫付,包括华超投资自身执行对价安排的股 份和承诺代为垫付的股份的总和。 3、本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 切实履行承诺 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本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 切实履行承诺 任,本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5、承诺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个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此承诺期满后,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康达尔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 切实履行承诺 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 超过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的股 份数量,达到康达尔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将 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6、承诺在《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 函》出具前 6 个月内没有买、卖过康达尔的流 通股股份,本公司保证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 有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开披露之日止, 不买、卖康达尔的流通股股份。 切实履行承诺 本公司承诺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不以 所持有的康达尔非流通股股份进行质押。如该 等股份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前解冻。 本公司与康达尔其他非流通股东不存在关联 关系。 2 / 7 本公司保证不利用股权分置改革工作进行内 幕交易、操众市场或者其他证券欺诈行为。 7、除法定最低承诺外,本公司还做出如下特 别承诺: (1)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康达尔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后三个月内(含当日),中国长城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未能实施抵偿债务,本承诺人承诺 将相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 康达尔股份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 切实履行承诺 (2)相关股东会议通过康达尔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后三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本承诺人将 授权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将本公司所持康 达尔原非流通股股份中对应原拟支付给中国 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康达尔股份划转给 流通股股东。 海南沃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和生物”)切实履行了法定承诺 和追加承诺的义务,在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月 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9 月 14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 3,411,1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7%;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本次可上市流 冻结的股 限售股份持 持有限售股份 本次可上市流 通股数占公司 序号 份数量 有人名称 数(股) 通股数(股) 总股本的比例 (股) (%) 海南沃和生 1 3,316,595 3,316,595 0.85 0 物技术有限 3 / 7 公司 深圳市众泉 2 建设监理有 94,554 94,554 0.02 0 限公司 合 计 3,411,149 3,411,149 0.87 0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变动数 股数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8,787,553 2.25 -3,411,149 5,376,404 1.38 的流通股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 股 3、境内一般法 3,411,149 0.87 -3,411,149 0 0 人持股 4、境内自然人 持股 5、境外法人持 股 6、境外自然人 持股 7、内部职工股 8、高管股份 5,376,404 1.38 0 5,376,404 1.38 9.机构投资者 配售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 8,787,553 2.25 -3,411,149 5,376,404 1.38 流通股合计 4 / 7 二、无限售条件 381,981,118 97.75 +3,411,149 385,392,267 98.62 的流通股 1.人民币普通 381,981,118 97.75 +3,411,149 385,392,267 98.62 股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的 381,981,118 97.75 +3,411,149 385,392,267 98.62 流通股合计 三、股份总数 390,768,671 100 390,768,671 100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股改实施日持有股份 本次解限前已解限股 本次解限前未解限股 情况 份情况 份情况 序 限售股份持 股份数量变 占总股 占总股 占总股 号 有人名称 化沿革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本比例 (%) (%) (%) 2014 年 8 月, 经司法裁定, 海南沃和生 海南沃和 物技术有限 1 生物技术 4,147,982 1.06% 0 3,316,595 0.85 公司偿还垫 有限公司 付对价 736,833 股; 2016 年 5 月, 经司法裁定, 5 / 7 海南沃和生 物技术有限 公司支付垫 付对价补偿 94,554 股。 2014 年 8 月, 海南沃和生 物技术有限 公司偿还深 圳市众泉建 设监理有限 公司垫付对 价 736,833 深圳市众泉 股于 2015 年 2 建设监理有 11,255,931 2.88 11,992,764 3.07 94,554 0.02 6 月 1 日解除 限公司 限售; 2016 年 5 月, 经司法裁定, 海南沃和生 物技术有限 公司支付垫 付对价补偿 94,554 股。 合计 15,403,913 3.94 11,992,764 3.07 3,411,149 0.87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解除限售情况: 序 刊登《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 该次解限涉及 该次解限的股份 该次解限股份占当时总股 号 示性公告》的日期 的股东数量 总数量(股) 本的比例(%) 1 2007 年 2 月 14 日 8 72,171,883 18.47 6 / 7 2 2008 年 2 月 21 日 1 19,538,434 5 3 2009 年 2 月 28 日 2 136,212,669 34.86 4 2015 年 6 月 1 日 2 7,498,833 1.91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自 2009 年 2 月出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核查报告至本报告出具日, 各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其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作出的各项承诺。其中 限售股份持有人之一众泉公司出具了同意函,同意沃和生物所持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沃和生物委托康达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本次上 市流通。康达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并不影响其他股改承诺的履行,康达尔本 次部分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 碍。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解除限售的股份。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 资金占用情况。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 规担保情况。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的行为。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7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