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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达:2018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9-18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ST 康达     公告编号:2018-133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9月16日—2018年9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9月
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8年9月16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
年9月17日下午15:0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6011号绿景纪元大厦A座24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熊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3 人,代表股份 181,499,348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44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25,918,994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2236%。京基集团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但在
现场会议开始前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了网络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 人,代表股份 179,257,72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45.873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2 人,代表股份 57,821,97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14.79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2,241,62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0.57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5 人,代表股份 55,580,35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4.2233%。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00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7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
2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00,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 《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7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
2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00,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3.00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172,8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01%;反对
12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9%;弃权203,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495,4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353%;反对
123,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32%;弃权203,2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1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 《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康达尔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386,1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6%;反对
93,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4%;弃权19,9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08,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42%;反对9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614%;弃权1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4%。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向法院申请对查封资产进行置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477,64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0%;反对
2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800,2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25%;反对2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6.01.候选人:《关于选举黄明祥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61,394,4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92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717,062 股
   表决结果:通过
   6.02.候选人:《关于选举杨玉雄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61,054,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73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377,242 股
   表决结果:通过
   6.03.候选人:《关于选举靳庆军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61,065,5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8.74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37,388,132 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关于选举陈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68,620,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9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4,943,610股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8.00 《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关于选举尚鹏超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168,690,9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2.9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股份数:45,013,610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陈荣生、侯秀如
    3、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
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八次临时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