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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康达:关于与深圳市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设计合同解除协议的公告2019-01-19  

						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 *ST 康达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深圳市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签署相关设计合同解除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市中外建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外建”)相继签署了《西乡碧海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合同》
和《西乡项目规划学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 800,000 元和
1,384,880 元【详见公司 2013 年 4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 2013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13-009)、《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3-014)】;
经公司 201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与中外建于 2015 年 11 月签署了《康达尔山海上园综合体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合
同金额为 12,954,510 元。【详见公司 2015 年 10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编号:2015-088)、《关于与深圳市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签订设
计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2)】
    经公司与中外建沟通协商,就提前终止上述三项合同事宜签署《相关设计合
同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本次签署《解除协议》构成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解除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介绍
   当事人:深圳市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乙方)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林教育科技大厦塔楼 21 层
                                   1/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红城
   注册资本:3000 万元,税务登记证号码:91440300732062151B
   经营范围: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按建设部核定的资质证经营);建设
工程项目总承包业务(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建筑业
企业(含建筑装饰类企业)、监理企业、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检测、工程专
项设计、煤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资质证书方可经营);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设计;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电子产品的销售;
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
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深圳市华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外建 90%的股份,陆伟
民持股 10%。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上述《西乡碧海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合同》、
《西乡项目规划学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合同》、《康达尔山海上园综合体建设工程
设计合同》。
   2、双方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就以上合作事项公司已向中外建支付
款项合计人民币 3,347,876 元。
   3、对于中外建因履约所产生的所有设计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原合同内的设计
费、变更设计费、图纸打印费等一切费用)及相关费用进行了核算,公司应向中外
建支付结算尾款 7,827,021.49 元。
   4、双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按相应节点及支付条件完成结算,除此之外,就前述
合同,甲方无需向乙方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及/或支付其他任何设计费用、违约金、
赔偿金等费用或款项,乙方也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费用、赔偿、补偿或者其
他任何责任。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述解除协议经公司与中外建友好协商且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根据核算现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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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结算,因此,《解除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相关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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