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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德赛电池:关于惠州新源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2018-09-04  

						证券代码:000049         证券简称:德赛电池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新源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惠州市蓝微新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惠州新源”)的发展,补
充惠州新源的流动资金短期需求,提高其融资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德赛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德赛集团”)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有效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助金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惠州新源为本公司的二级控股子公司,德赛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以上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惠州新源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
先认可并表示同意。表决时,关联董事刘其先生、李兵兵先生、钟晨先生和白小
平先生回避,由其余 5 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以 5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通过了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审批权限表》
的相关规定,该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三、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姜捷
    3、注册资本: 30,000 万人民币元
    4、主营业务: 研制、开发及销售:手机通讯设备、路由器、集成电路、安
防监控设备、传感器、工业自动化设备、智能机器人、智能可穿戴产品、视觉识
别系统产品、高端装备、新材料、LED 全彩显示屏、家用电器、数字电视及机顶
盒、各类数字音视频编解码系统及设备、平板显示系统软件、节能环保产品、电
子产品及其零部件,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5、经营场所: 惠州市云山西路 12 号德赛大厦第 23 层
    6、主要股东: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 51%,惠州
市德恒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49%。
    7、关联关系:德赛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8、经营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德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 1,005.07 万元,净利润
35,423.29 万元,资产总额 263,604.24 万元,净资产 227,564.00 万元。
    截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德赛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为 513.19 万元,净利润
13,623.86 万元,资产总额 269,943.99 万元,净资产 241,079.67 万元。
    9、德赛集团非失信被执行人。
    四、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为支持惠州新源的发展,补充惠州新源的流动资金短期需求,提高其融资效
率,公司控股股东德赛集团拟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
务资助,有效期限为 1 年,借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资助金
额在该余额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交易各方均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
易协议。
    定价依据:支付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及实际使用天数计
息,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德赛集团向惠州新源提供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根据惠
州新源的资金需求,分次签订具体的借款协议,期限不超过 1 年,借款利率按中
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
    七、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德赛集团向惠州新源提供财务资助,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惠州新源发展的
支持,保证了惠州新源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惠州新源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费用,提高融资效率,从而实现
公司更好的发展。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德赛集团(包含受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
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392.87 万元,其中包含德赛集
团为惠州新源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金额 3,071.25 万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由控股股东对惠州新源实施财务资助而产生,该交易有利
于公司的发展,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公司董事会提前将《关于惠州新
源接受公司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关联交易议案》发给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为满足惠州新源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有利于公司降低财
务费用,提高融资效率,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董事会表决时,四位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我
们同意该事项。
    十、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