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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17-10-1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提供的相

关资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提名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董事候选人肖章林先生的提名和选举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候选人肖章林先生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肖章林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     王苏生             陈泽桐                陈菡




                                           二○一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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