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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所持天马有机发光40%股权的公告2018-06-20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18-05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所持天马有机发光4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所持天马有机发光
4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367,965,019.48 元收购全
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所持有的
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有机发光”)40%
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天马有机发光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收购以天马有机发光 2017 年审计报告确定的资产净值为基础,
根据天马有机发光 2017 年审计报告,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天马有
机发光经审计净资产金额为:919,912,548.70 元人民币。经与上海天马
协商确定,天马有机发光 4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67,965,019.48
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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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成立日期:2006 年 04 月 07 日
    4、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 888、889 号
    5、法定代表人:成为
    6、注册资本:103,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787803068D
    8、经营范围:从事液晶显示器及相关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
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
自有设备的融物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0、上海天马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3 年 04 月 25 日
    4、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空北路 3809 号
    5、法定代表人:成为
    6、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677523625
    8、经营范围:有机发光显示器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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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光技术、从事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
术转让,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天马有机发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本次收购前后股东变化
    收购前股东情况:
    序号                  名称                         类别           持股比例

     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60%
     2         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             40%


    收购后股东情况:
    序号                  名称                         类别           持股比例

     1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             100%


    11、天马有机发光主要财务指标:
                                  2017 年 9 月 30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财务指标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人民币元)           3,228,694,006.71            3,313,748,719.17
     总负债(人民币元)           2,282,028,917.24            2,393,836,170.47
     净资产(人民币元)            946,665,089.47              919,912,548.70
                                      2017 年 1-9 月            2017 年 1-12 月
           财务指标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人民币元)                   —                  105,315,135.62
    营业利润(人民币元)           -18,100,834.92              -56,365,137.94
     净利润(人民币元)            -13,288,688.87              -40,041,229.6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3,182,457.15             -114,025,927.05
       净额(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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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转让方: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受让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形式:转让方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
天马有机发光 40%股权。
       3、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股权转让价款的确定以天马有机发光 2017 年审计报告中确定的净
资产为参考依据,天马有机发光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 919,912,548.70
元。
       各方同意,作为受让股权的对价,公司应向上海天马支付的股权转
让价款为天马有机发光 2017 年审计报告中确定的净资产*40%(即上海
天马对天马有机发光持股比例),合计人民币 367,965,019.48 元。
       4、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问
题。
       5、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
日成立。
       本协议及其任何补充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
       (2)按照协议各方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已通过双方内部审批
机构(如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3)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获得上级单位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如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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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本次收购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购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管理架构、提高管理效率,符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天马有机发光在收购前作为公司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
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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