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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深天马A: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9-05-21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19-03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2019 年 4 月 9 日,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

配及分红派息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2,048,123,0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人民币 0.70 元(含

税),总计派息 143,368,613.57 元,送红股 0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2,048,123,05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63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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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2019 年 5 月 27 日

    除权除息日:2019 年 5 月 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9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城 64 栋 6 楼证券事务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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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室

     咨询联系人:陈冰峡、胡茜

     咨询电话:0755-86225886、0755-26094882

     传真电话:0755-8622577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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