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19-044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2018年1月1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发了《关于核准天马 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2号)文件,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厦门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天 马”)100%股权、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马 有机发光”)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厦门金财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财产业”)等 6 家公司购买资产非公开发行的 647,024,307 股股票已于 2018 年 2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详见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 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上述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额增加至 2,048,123,051 股,上述交 易过程中,公司产生的限售股情况及解除限售时间如下表所示: 序 限售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称 限售期 备注 号 (股) 其中 380,610,040 股已 1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89,610,040 12 个月 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上 市流通 2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89,488,555 42 个月 限售中 3 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93,141,147 42 个月 限售中 4 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 36,525,940 42 个月 限售中 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 5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5,505,748 12 个月 上市流通 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 6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 12,752,877 12 个月 上市流通 注: 1、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国际深圳”)、中国航空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 国际厦门”)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本次交易限售股份锁定期为 36 个月。 按照其所作出的承诺,因本次交易完成后 6 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均低于发行价,其通过本次资产重组持有的公司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 6 个月,即 42 个月。 2、 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380,610,040 股股份、上海工业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 25,505,748 股股份、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 12,752,877 股股份已于 2019 年 2 月 13 日上市流通,其中厦门金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 限售股份为部分解除限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披露的《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 号:2019-007)。 二、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为金财产业。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 9,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 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17 日。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 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可 本次可上 上市流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市流通股 质押 限售股份持有人 持股总数 通股数 序号 股份数量 限售股份 数占无限 股份 名称 (股) 占公司 (股) 数量(股) 售股份总 数量 总股本 数的比例 比例 厦门金财产业发 1 389,610,040 9,000,000 9,000,000 0.49% 0.44% - 展有限公司 合计 389,610,040 9,000,000 9,000,000 0.49% 0.44% - 注:前期,鉴于厦门天马 A8 栋、A9 栋、B2 栋房屋权属证书尚未办理完毕,金财产业在 2019 年 2 月申请解除限售其所持有限售股份的 380,610,040 股,余下 9,000,000 股待厦门天马取得 上述房屋权属证书后办理解除限售。目前,鉴于厦门天马 A8 栋、A9 栋、B2 栋房屋权属证书已 经办理完成,金财产业此次申请解除限售其所持有的剩余限售股份 9,000,000 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做出的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序号 承诺 承诺内容 承诺履行情况 承诺期内,金财产业未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在本次交易中认购 的公司股份,公司亦未回购该部分股份,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金财产业承诺:“1、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深天马股份,自股 2019 年 1 月,鉴于厦门天马 A8 栋、A9 栋、B2 栋房屋权属证书(以下简 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该部分股份,也 关于股票 称“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尚在办理过程中,故金财产业申请解除所持 不由深天马回购该部分股份。本次交易结束后,本公司基于本次认购 锁定的承 有限售股份的 380,610,040 股,余下 9,000,000 股继续锁定,待厦门天 (一) 而享有的深天马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诺及履行 马取得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后办理解除限售。限售股份 380,610,040 股的 2、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愿意对 情况 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13 日。 违反上述承诺给深天马造成的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索赔责任及额 目前,鉴于厦门天马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已经办理完成(具体信息详见序 外的费用支出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号(二)之承诺履行情况),金财产业此次申请解除限售其所持有的剩 余限售股份 9,000,000 股。金财产业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金财产业承诺:“除第 5.5 代 LTPS TFT-LCD 及 CF 生产线项目配套宿 关于厦门 舍楼 A8 栋、A9 栋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之外,厦门天马不存在其他 天马房屋 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房产。本公司作为厦门天马的 2019 年 6 月 27 日,厦门天马 A8、A9、B2 栋房屋权属证书均已办理完毕, 权属证书 股东,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并协助厦门天马,在厦门天马 B2 栋(地下 其不动产权证书编号分别为“闽(2019)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059409 号”、 (二) 未办理事 停车库)完成建设竣工验收后 5 个工作日内向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 “闽(2019)厦门市不动产权第 0059412 号”、“闽(2019)厦门市不 项的承诺 管理局申请办理 A8、A9、B2 栋房屋权属证书,并促使厦门天马配合 动产权第 0059414 号”。金财产业关于厦门天马房屋权属证书未办理事 及履行情 相关部门的办理要求尽快取得 A8、A9、B2 栋房屋权属证书。如厦门 项的承诺已履行完毕。 况 天马未取得相关房屋权属证书,导致厦门天马遭受任何处罚或损失 的,本公司将按照持有厦门天马股权比例向厦门天马承担赔偿责任。” 金财产业承诺:“中国航空技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航国际”) 为深天马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认可并尊重中航国际作为深天马实际 控制人的地位,且不通过任何方式单独或与其他方共同谋求对深天马 其他重要 截至目前,金财产业未通过任何形式单独或与其他方共同谋求对深天马 的实际控制权;除参与本次重组外,本公司(包括本公司控制的企业 (三) 承诺及履 的实际控制权,未采取影响中航国际对深天马的实际控制权的行为,金 及其他一致行动人)采取如下行为时,将提前与中航国际沟通,以确 行情况 财产业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上述承诺正在继续履行。 保该等行为不会影响中航国际对深天马的实际控制权:增持深天马的 股票(包括但不限于在二级市场增持、协议受让、参与定向增发等方 式)、与其他深天马股东达成一致行动等。”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 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情况,不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增减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份 228,265,442 11.15 - 9,000,000 219,265,442 10.71 1、国家持股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228,155,642 11.14 - 9,000,000 219,155,642 10.70 3、其他内资持股 109,800 0.01 - - 109,800 0.0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109,800 0.01 - - 109,800 0.01 4、外资持股 - - - - - - 二、无限售流通股份 1,819,857,609 88.85 9,000,000 - 1,828,857,609 89.29 三、股份总数 2,048,123,051 100.00 9,000,000 9,000,000 2,048,123,051 100.00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未发现金财产业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的行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 股份解除限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二日